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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1-10-20 19:32: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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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及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县委“一三九”发展战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工程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加大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度预算,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良好。

——加强收入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努力克服不利因素,2020年完成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4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775万元、非税收入28,6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3%;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收入3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000万元、专项债券3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6%;三是加快盘活存量资金,对我县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盘活回收,2020年收回存量资金合计15,853.10万元。

——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领域财政保障。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2020年,全县财政民生支出合计211,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83%,为切实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水平等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监督,稳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对项目支出进行全覆盖自评,组织各单位对1607个入库项目、160,341.12万元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二是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选取7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三是开展绩效自评复核,2020年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34个项目进行自评复核与重点评价,涉及资金达119,483.54万元,占比达74.52%;四是探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各单位按照季度报送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加快项目的支出进度和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4条问题,已整改到位44条,整改完成率100%;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统筹盘活、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金额7,886.28万元;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组织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7,152万元、总支出274,11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8,514万元、总支出76,04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4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940万元、总支出2,93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877万元、支出24,42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4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1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财政局未将部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少列预算收入120.74万元。  

2.县财政局部分代编预算未在当年6月30日前落实到具体单位,涉及27个预算单位5,395.10万元。

3.县住管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应收未收2019至2020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79.5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对我县2020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82个一级预算单位和54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县畜牧局2020年房产租金共计1.14万元,未缴纳税款,亦未将收入上缴财政;县房管所现金收取的租金收入未及时送存财政专户。

2. 9个单位共10名事业编制人员违规在我县市场经营主体中担任经营者、法人或者投资者。

3. 工程管理不规范。县档案馆数字化项目合同中部分项目单价约定不完善,结算依据不足;县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6年仍未办理竣工结算;县市政公司未督促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县市政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自行增加预付款条款,并根据合同支付预付款4,272.88万元。

4. 现金管理不规范。县统计局、县住管局、县城监大队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费用,涉及金额134.40万元;县环卫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现金收入和支出未按规定在现金日记账上进行登记,未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 内部控制不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不到位。县畜牧局对采购的动物疫苗无出入库管理,造成疫苗统计表登记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无法掌握实际领用及剩余库存情况;县爱卫办向无经营资质的商店购买病媒生物防治药物,部分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部分物资结转数据不正确。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落实“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人社局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稳定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县人社局未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宣传和政策引导工作,未向29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学员发放生活费补贴1.45万元。

2. 县人社局落实免除个人创业贷款担保反担保政策不到位。县人社局未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造成我县共有2笔贷款额度为1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均被金融机构要求提供反担保。

3. 县人社局未建立并执行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158名,但仅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对其余情形暂未建立并执行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

4. 县人社局未按规定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截至2020年12月底,县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未在仁化县政府网、“仁化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上公开发布。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与仁化县和而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仁化县橘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3个柑橘产业园实施主体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推动产业园建设,带动农户经济增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县柑橘产业园加工流通集聚中心项目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在2020年底落实建设用地,涉及45.6亩。

2.县柑橘产业园资金使用进度较缓慢。一是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仍有196.50万元未按规定在2020年底全部使用完毕;二是县柑橘产业园13个实施主体自筹配套资金支出6,904.41万元,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2020年底支出100%的目标,支出率仅73.10%。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仁化董塘至丹霞街道段碧道规划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仁化董塘至丹霞街道段碧道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基本能够遵循建设程序推进碧道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实施道路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品种、存活率、规格及种植面积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其中因工程量减少涉及的金额为33.81万元;边坡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效果未达到设计标准,部分景观工程、市政道路等未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内容施工。

2.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工。截至2021年3月底,仁化董塘至丹霞街道段碧道规划建设项目施工超约定工期5个月,仍有部分工程未施工,项目未竣工验收。

3. 施工时间早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时间,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合格图纸施工,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真实且存在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的情况。

5.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县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未严格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工程变更资料不完善。

四、绩效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组织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争取直达资金,到位18,128.46万元,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资金使用进度达到10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及时停发7名已死亡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多发放0.21万元,其中新增财政直达资金0.11万元;县医保局重复发放2名低保贫困户医疗救助0.14万元;扶溪镇政府未向社会公示获得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涉及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3.69万元。

2. 资金监控系统部分数据录入不及时、准确。县财政局未及时督促我县5个单位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涉及11个项目837.01万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的资金明细发放表部分信息录入错误。

(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情况

对仁化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仁化县2万亩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仁化县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及丹霞街道办实施的仁化县丹霞山片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三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各实施主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高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治理绩效不达标。2万亩耕地项目2020年修复治理区一标段治理面积未达标,相差378.16亩,占总治理面积的16.3%;治理后稻米重金属达标率未达合同约定的80%;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9个自然村31户村户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完工支付款比例大于招标文件约定,造成多支付工程进度款107.33万元;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审核不到位,已付工程款超初步结算金额37.35万元。

3. 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万亩耕地项目、耕地安全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不足二十天;2万亩耕地项目、耕地安全项目合同违规约定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丹霞街道办未按规定在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和支付期限,且未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实名管理系统;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中污水管网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更,丹霞街道办未按规定向项目审批部门报批;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勘察工作,涉及勘察费5.97万元;丹霞山片区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管道、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的平行检验。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0年6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仁化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着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积极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性、普惠性作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保障覆盖面逐年扩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县民政局及各镇(街)未准确甄别应纳入保障人群,4名无户籍无身份证困难群众未被纳入低保供养范围,111名符合低保、特困认定标准的残疾人未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应享受政策对象未受惠。县教育局未落实困难学生救助政策,涉及173人次,县人社局未落实就业补助保障政策,涉及95人次、113家企业,县民政局未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涉及15人;三是审批程序不规范,县残联、丹霞街道办对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津贴完成初审后未按规定公示7天。

2.县民政局保障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不到位。未落实审核职责,弃婴收养相关申请表格填写不规范、收养登记前公告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流程、标准对收养人收养能力进行评估,未出具评估报告。

(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抽查民生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董塘镇政府违规将专项建设资金3.27万元用于凡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楼装修工程;二是长江镇政府违规将长江镇康园中心建设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个人,结算未经有工程造价资质企业审核,涉及金额6.72万元。

2.残疾人康复专项补助经费不规范。县残联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在项目外包服务档案不完善、康复明细记录表部分内容缺失的情况下,仍支付康复治疗服务费25.58万元。

3. 临时救助金使用不规范。一是超范围使用资金,石塘镇将2017年度临时救助资金用于为分散特困户购买家具等非临时救助方面,涉及金额2.40万元;二是县民政局审核不严,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三是部分乡镇未及时审核,部分临时救助金发放距离申请时间超过5个月,未及时发挥临时救助作用。

六、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粮食企业总公司2015至2019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粮食企业总公司积极开展“粮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储备粮经营业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未据实申报缴纳税款。一是未将县级储备粮在收储和轮换中产生的溢价确认为收入,少计利润294.25万元,未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二是未据实申报销售额,少缴纳增值税0.20万元。

2. 现金管理不规范。未规范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大额收粮款未通过银行结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部门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规范资产管理,及时做好资产增减账务处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县房管所对公有房产租赁管理不严。抽查发现2户公产房租户违规转租;县房管所未及时收取公有房产租金,涉及金额4.02万元;部分公有房产租赁信息未录入台账管理,涉及金额0.54万元。

2. 资产管理不规范。县畜牧局、县档案馆等5个单位少计、漏记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70.80万元。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

组织对县住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等10个部门单位共10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审计情况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县残联、县自然资源局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实施,县卫监所、县爱卫办相关“三重一大”制度标准制定与实际不符,可执行程度不高。

2.“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2015年5月至2020年4月期间县卫监所由单位“一把手”履行单位财务审批权。

3. 县卫监所未建立行政执法没收物品管理制度,未设立专项账册管理罚没物品亦未及时处理罚没物品。

(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审计情况

1.违规发放津补贴。县卫监所违规以卫生监督协管劳务费、指导费以及取暖费名义发放津补贴5.51万元;县畜牧局违规以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计发在职在编人员清明节、五一节值班补贴0.64万元。

2. 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县爱卫办未执行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制度;县残联、县工商联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或审批表,涉及13批次0.44万元;县档案馆、县爱卫办、县工商联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接待,涉及14批次0.17万元。

3. 差旅费发放管理不规范。县残联、县统计局、县住管局违规超职级标准报销、超范围发放差旅费,涉及金额0.53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下乡重复领取差旅补助,涉及金额0.45万元。

4.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县档案馆公务车未按规定使用加油卡加油合计34次,涉及金额0.82万元。

八、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以来,上述审计发现并移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起,主要事项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截至2021年6月底,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清退到位,中共仁化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20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单位未对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范围准确把握,未能充分挖掘财政收入潜力,造成相关规费应收未收;二是部分单位对预算编制仍遵循旧例,未精准把握预算改革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未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部分单位缺乏主动担当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缺乏跟踪监管,项目进度跟踪、资金使用审核审批流于形式,致使项目进展缓慢、变更随意、项目达不到预期建设效果、资金超范围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挖掘增收潜力。财税部门和各执收单位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经知识的学习,做好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源税源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政策,不断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收入运行监测管理,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深入挖掘深层次信息,培植财源,优化收入结构。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期限征收相关基金、税费,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缴库。

(二)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各预算单位应从项目资金需求出发,根据支出计划提前谋划和部署,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提高投资规范性和科学性。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力度,督促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强化投资控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稳步推进项目进度,安全高质完成我县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围绕市委“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主动对接服务“双区”,深入推进我县“一三九”发展战略和“一线两带两区”建设,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仁化奋力争当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打造“生态优化、绿色发展”韶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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