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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化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8 15:00: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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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9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县委“一三九”发展战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利用大数据等审计手段,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加强财税征管,县本级收入有所增加。县财税部门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始终把组织收入摆在重要位置,迎难而上,克服税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加强收入征管,抓好协税护税工作,县本级收入有所增加。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11万元。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0.28%、12.68%,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1,800万元,保障了我县城镇提升、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

——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成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省以下各级政府一般性支出压减5%任务,确保财力向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倾斜。2019年,民生类支出合计216,4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853万元,增长6.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6.43%。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4.31%、31.58%、22.69%,为加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等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整改成果明显。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7月底,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统筹盘活、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1,082.38万元;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1人;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县财政局组织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7,753万元、总支出294,04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70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4,767万元、总支出51,73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0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67万元、总支出(调出资金)3,6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768万元、支出58,75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0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65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非税收入78.0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一是未建立非税收入多方对账制度,县财政局将无法区分具体项目的非税收入在非税专户挂账,截至2019年12月底,有70.26万元滞留非税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截至2019年12月底,县财政局2019年10月收到县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上缴的学校饭堂管理费、租金等7.76万元滞留非税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

2. 多列财政收入4.26万元。2019年县财政局将上缴到财政专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白蚁防治费)调入国库,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万元。

3.决算草案附表未按要求编列。仁化县2019年决算草案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附表数据仅编列决算数,未编列预算数、调整预算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并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11个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2个单位因资产租用后闲置或新建工程完工后不久即损毁,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89.11万元。一是2017年原县渔政大队未报县政府批准租用办公用房,且租用后缺乏规划长期闲置,涉及租金等73.22万元;二是2017年扶溪镇政府新建钻水井工程未进行前期技术勘测,工程监管不到位,新建钻水井使用仅一年半即被冲毁,未解决居民用水实际问题,涉及金额15.89万元。

2. 2个单位违规收取保证金、摊派费用270.65万元。一是2017年原县经信局依托行政职权,收取新建加油站投资方建设保证金60万元;二是2016年至2019年3月期间,扶溪镇政府向镇属企业仁化县扶溪水电管理所转嫁、摊派费用211.65 万元。

3. 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或申报纳税,涉及101.24万元。一是2018年原县渔政大队支付坝头山庄转让费63.26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二是2017年县委党校(电大)收取“奥鹏班”管理费收入37.98万元未申报缴纳税费。

4. 3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271.3万元上缴县财政。一是截至2019年9月,原县经信局国有资产有偿转让收入110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县林业局下属部分林业站、国有林场收取的租金等119.52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三是2016至2019年期间扶溪镇政府收取的房屋租金等30.18万元,扶溪财政所2016至2018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1.6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5. 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193.21万元。一是2016年至2019年3月期间,原县渔政大队未按资金用途,将“仁新高速公路”生态补偿款等专项资金189.37万元用于租用办公用房和建设锦江勤务码头;二是2017年至2018年县司法局将法援和公职律师补助专项资金3.84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6. 15个单位29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一是政府采购备案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14个单位共28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执行先备案后采购程序,其中最长的相差101天;二是2019年县财政局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后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7. 8个单位846批次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涉及45.12万元。一是2017年至2019年3月期间,扶溪镇政府、原县经信局等4个单位617批次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审批表,涉及30.82万元;二是2017年至2019年3月期间,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7个单位177批次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或用餐费用超标准,涉及10.68万元;三是2017年至2018年4月期间,原县经信局将超标准接待的公务接待费用人为拆分多笔报账,涉及52批次3.62万元。

8. 9个单位大额现金支付费用。2019年县爱卫办、县发改局等9个单位存在以大额现金支付车辆费用、业务费用等情况,如:县爱卫办2019年3月以现金方式支付巩卫除四害药品费用1.5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开展了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对镇级垃圾填埋场后续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年4月底,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及相关责任单位未对2019年底发生塌陷的董塘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收集池旁的水泥平台进行修复。

2. 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对产危企业在省固废平台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信息督促监管不到位,使得2018年、2019年9家产危企业实际转移334.66吨危险废物未在省固废平台进行危险废物信息申报登记;24家产危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在次年3月1日前在省固废平台完成2018年、2019年危险废物信息申报登记。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仁化县2019年度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52.06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截至2020年3月底,仁化县2019年新增土储专项债券资金仍有4,052.06万元在县财政部门未使用完毕,占仁化县2019年新增土储专项债券资金的15.83%。

2.未按规定进行债券资金分配调整。仁化县2019年债券资金使用调整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调整事项未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涉及10个项目5,910.22万元。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仁化县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稳岗支持、职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就业补助等政策,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推动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截至2019年6月底,县人社局未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展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工作。

(二)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方面

县总工会对工会经费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县总工会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途径不够广泛、后续落实跟踪不到位,导致企业对疫情期间工会经费退费、免申报以及全额返还等优惠政策知晓率偏低。2020年6月对80家小微企业进行调查,54家小微企业表示“不清楚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未收到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通知”,占比67.5%。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组织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8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及3,503.77万元。一是2019年12月,县水务局实施的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9年治理项目未达到施工进度即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3,082.33万元;二是2019年县地方公路事务中心实施的7个仁化县县乡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备料款421.44万元。

2. 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县水务局实施的仁化县2019年度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项目11个子项目均在签订施工合同甚至项目完工后才编制项目预算。

(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

组织对2019年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截至2020年4月,县教育局未根据县2018-2023年教育资源供给规划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亦未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2.县教育局未完成县2018-2023年教育资源供给规划中的具体任务。截至2020年4月底,县教育局除完成扩建董塘镇中心幼儿园任务外,其余2018年至2019年的规划任务未完成,规划约束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38%”的质量指标值的完成。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林业资源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仁化县2017至2018年林业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至2018年,县林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健全保障机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县林业局对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程序不规范,2个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申请材料未提交齐全就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和使用林地公示。

2. 县林业局实施的仁化县城南森林公园景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县林业局支付城南公园项目第三期工程款时,园建暂估部分款项未按实际施工进度,而是按照预算价50万元支付;二是施工单位种植树木时,部分树木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进行种植。

3.县林业局对部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程序不规范。县林业局2017年处理1宗超出木材运输证准运数量案件时,在未下达处罚决定,未对车辆和木材解除先行登记保存之前,已办理罚没木材放行,出具《木材运输证》。

(二)水资源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仁化县2017至2018年水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至2018年,县水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县水务局对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不到位。一是截至2019年12月底32家河道内取水单位未缴纳2017至2018年水资源费13.64万元;二是3家已发证河道外取水单位因对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存在争议未缴纳水资源费;三是县水务局对16家河道外取水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前未进行取水量核定。

2. 县水务局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4个项目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一是3个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未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二是1个挖填土石方总量超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 2个水利工程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334.59万元。县水务局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仁化县丹霞街道工程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仁化县2017年田间工程2个项目由于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申报进度款,或支付进度款时未严格审核实际已完工工程量,提前支付进度款334.59万元。

4.仁化县城龙井村段龙船坑管理主体不明确。截至2019年12月底,龙船坑管理主体不明确,未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生活垃圾、油污漂浮汇入锦江河县城段问题,存在水质变差的隐患。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9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论证不够。部分单位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对项目执行全过程缺乏跟踪监管,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进度缓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

(二)资金使用缺乏严格规范管理。部分单位对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缺乏敬畏,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由于部分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不足等,导致出现政策执行不到位、实施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审计建议:

(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统筹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内部监督工作;要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可研论证和设计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

(二)强化单位预算管理,规范财经秩序。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要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过“紧日子”思想落到实处。

(三)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稳就业等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派出审计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3月底,仁化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97万元,接收捐赠资金31.7万元、捐赠物资12.59万件。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的管理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20年7月底,审计查出的部分捐赠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资金报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县审计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务实进取、奋力争先,为仁化县争当韶关市生态文明和乡风文明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