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仁化县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推动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体制机制问题加以研究,推进深化改革,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狠抓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县有关单位不断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提升整改效能。县有关单位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干部任用、巡视巡察和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民生和专项资金方面等方面共61条审计查出突出的问题,截至2020年4月,已整改到位55条,整改完成率90.16%。有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统筹盘活、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82.38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6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1人。
(一)关于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预算管理方面,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规定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予安排预算;二是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执行目标、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三是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做好财政资金项目库的日常维护工作。
2.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1)97.3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县锦江市场物业运营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和5月已将非税收入足额上缴了国库。
(2)财政资金统筹推进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超过项目实际需求,转移支付资金513万元形成沉淀的问题。县财政局按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的时限规定,于2018年年底收回县级财政统筹使用。
二是存量资金216.88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19年5月底已使用114.6万元,剩余102.28万元已清理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18年12月已上缴了税费及滞纳金合计7.73万元。
2.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县教育局于2018年6月和12月将香港爱心人士捐款59.46万元上缴了县财政;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18年3月将应缴财政专户款15.42万元上缴了县财政。
3.挤占捐款收入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将香港爱心人士捐款59.46万元,于2018年6月及12月分两笔上缴了县财政。
4.未及时退还工程项目代管资金或保证金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19年10月已清退安措费163.92万元,剩余无法清退部分按要求上交县财政;县市政工程公司已退清保证金6.88万元。
5.物资发放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红十字会对捐赠物资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如实做好物资入库、分配、发放登记、领取签收的登记造册工作,制定了捐赠物资的管理制度;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拨付各乡镇图书分馆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配套建设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已安排人员与各镇(街)对接,补齐完善了移交赠送手续等台账。
6.违规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旅游局等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清退。
7.公务接待管理不严的问题。县交通局、县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在整改措施中表示今后严格执行《仁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有些单位完善了内控管理,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8.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按规范要求实施项目采购工作。
9.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1)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的问题。县教育局印发了《仁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收费进行规范;县中等职业学校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合规使用票据。
(2)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现金管理。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县广播电视台已对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结算。
(三)重大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用能报装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发改局对照问题督促广东仁化银龙供水有限公司、县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完成了相关政策落实的整改工作。
(2)供气定价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发改局建立了管道天然气价格联运调整机制及成本监审工作,制定了《仁化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和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暨进一步完善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动态联动机制》。
2.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9年4月将收取的政事业性费用1.77万元上缴县财政专户。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新修订本级村卫生站考核方案;截止2019年12月,完成了村医考核及补贴发放工作和2018年4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并全部投入使用。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整改情况
1.2018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救助补助资金支出率低的问题。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了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内容,截至2019年12月,该笔结余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救助安置中心人员未到位的问题。县救助安置中心经县政府的同意,招聘了7名政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于2019年4月已全部上岗。
(3)救助机构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民政局采取如下措施整改: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救助管理工作,在县救助中心安装了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及时完善、补充登记救助人员的相关信息;二是落实了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强化救助档案规范管理,制定了《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汇编》。
2.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江、董塘、石塘等镇(街)已退回非定向捐赠资金发放慰问金25.42万元、违规使用的资金11.02万元及宣传栏费用3.5万元。
(2)扶贫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帮扶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石塘、董塘等镇完善了会议记录、验收表、合同等资料,并完善扶贫物资采购制度,如石塘镇制定了《石塘镇扶贫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石塘镇扶贫项目管理细则》,董塘镇印发了《关于董塘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持产业标准的通知》。
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扶溪、闻韶等镇工程项目按要求预留了工程质保金、进行了备案和对报账资料进行核查完善。
(3)“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资助惠民政策未扎实落实的问题。县教育局至2019年10月,已追回32人建档立卡的学生生活补助费4.8万元;长江、董塘等镇已补发漏发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0.6万元。
二是部分贫困户未能及时享受医疗或养老保障政策的问题。社保局仁化分局及长江、城口等镇对未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因未进行生存验证而暂停核发其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已进行核实并恢复发放;同时各镇(街)完成了精准扶贫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指标。
三是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涉嫌虚报危房改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线索送至县纪委、监委。经查,周田镇、石塘镇已追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闻韶镇已追回无指标户41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16.39万元,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帮扶对象识别、贫困人口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不精准问题。董塘镇、长江镇已将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剔除;周田镇、黄坑镇、红山镇、董塘镇已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贫困人口。
二是未对贫困户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的问题。县民政局及黄坑、城口等镇及时调查核实有关贫困户家庭人员变动、经济状况等情况,城口镇已追回低保金2.15万元,黄坑镇已追回低保金0.18万元,县扶贫办、红山镇已取消不符合条件贫困户1户。
(5)村委会账目方面的问题。
一是村委会自设名目发放村干部津补贴的问题。城口、黄坑、红山等镇的村干部已退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并严格按照各镇制定的津补贴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是村委会接待费开支多以三联收据或支付证明单入账的问题。周田、丹霞街道等8个镇街的村委会已完善报支手续。
三是村委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仁化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各镇(街)完善有关制度:如城口镇印发了《城口镇村(居)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闻韶镇印发了《关于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及自筹津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等,均要求村(居)级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会计制度。
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一)关于提高审计整改实效,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县各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县审计局根据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形成了问题清单台账,由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抓,明确具体整改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本着对县委、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二)关于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全覆盖审计的审议意见。
县审计局树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拓展民生审计广度,围绕县委县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结合预算支出安排、资金使用绩效、权力运行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着力查处重点民生资金分配使用和民生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重大民生项目和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2019至2020审计年度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开展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对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审计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单位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有的问题整改涉及多部门协调,需履行相关必要程序。如县公安局全面优化户政办理技术问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支持解决;有些建设项目需经过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耗时较长。
(二)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如县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的债权债务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的年份较久,清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三)有的客观情况较复杂、受环境因素制约,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如县水务局工程项目推进慢等问题,由于施工期受汛期洪水及降雨等影响,工程进展较为滞后,影响资金使用进度。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制定进一步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合力。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牵头部门协调,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县审计部门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践行“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工作作风和“良知、责任、执着、专业、奉献”的广东审计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我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争当全市生态文明、乡风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