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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5-08-27 00:00:00 来源:仁化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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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1,仁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仁化县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情况。

2012年,仁化县通过棚户区改造的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3249人。

截至2012年底,仁化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保障家庭总人数1004人,占城镇总人口的1.34%。廉租住房制度累计保障家庭56户,占累计登记申请家庭户数的32.56%;经济适用住房累计保障家庭71户,占累计登记申请家庭户数的比例达到了100%;通过棚户区改造累计解决住房困难家庭188户,占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户数的53.1%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国家下达仁化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6套,竣工任务83套,仁化县上报完成开工任务56套,竣工任务201套。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56套,竣工任务201套。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2年,仁化县政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1.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2.3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资金3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资金51.81万元;当年支出608.26万元,其中:廉租住房房源支出582.5万元,其他支出25.76万元。年末累计结存447.43万元。

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底,仁化县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共642套,其中:基本建成508套(含竣工440套),在建134套;在已建成和筹集的保障性住房440套中,有60套已用于配租,有259套已用于配售。

在已竣工的440套保障性住房中,有246套尚未办理产权登记,94套已办理产权登记,其中:房屋产权人为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住房保障经办机构等政府有关部门的63套,占14.32%

在可用房源的508套保障性住房中,政府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202套,占39.75%;其他产权人306套,占60.23%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仁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有力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仁化县已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范围从最初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保障人数从2010年的440人,增加到2012年的1004人,增长2.28倍,达到城镇总人口的1.34%。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促进了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了社会公平。

(二)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仁化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需求,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稳步改善,棚户区改造对象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改造后达到26.5平方米,是改造前的1.32倍。城镇居民家庭基本居住条件切实得到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增加,从2010-2012年累计筹集资金1378.42万元,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额达到1530万元,占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3%

但审计发现,仁化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规范。

1.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

仁化县尚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如:民政的低保户信息已发生变动,住房保障部门却不能根据变动及时调整承租户。 

2.未建立低收入人群信息数据库。

保障性住房针对的是低保户和低收入人群,在对承租人的资格审核中,民政部门只能在系统中查出低保户信息,而没有将申请批准为低收入人群的资料纳入信息数据库。

四、原因分析

(一)保障房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资源不共享,信息未及时更新。

(二)低收入人群未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登记和管理,只是有需要时临时申请,未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五、审计建议

建议仁化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导,住房保障、民政、国土、公安、人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资源共享,对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户,各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审核,动态管理。

                                                                                  仁化县审计局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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