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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5-08-27 00:00:00 来源:仁化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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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412日至2014129日,仁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仁化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3年,仁化县通过配租保障性住房(均为廉租住房)的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30353人。通过实物安置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均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91户273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国家下达仁化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00套,基本建成任务134套。现已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00套,基本建成任务(基本建成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54套。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3年,仁化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390.3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安排19.20万元,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7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安排100万元,本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94.43万元,廉租住房租金收入6.13万元,保障性住房专户利息筹集0.63万元;当年支出653.83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支出277.89万元(含: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6.5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保障支出367.87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8.0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50.45万元(上年结存513.89万元)。

(四)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仁化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跟踪审计整改工作,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于2012年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截至20141月底,已根据审计建议出台和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有关制度、政策文件1个,基本上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认定机制以及住房保障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我局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缺乏资质,因此并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审核。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仁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保障制度有效实施,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仁化县已建立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等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2013年,仁化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需求,调整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条件,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由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上限由345元调整到600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上限由730元调整到828元。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人数达353人,比2012年增加186人,增长111.38 %。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

2013年,仁化县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拆迁6639平方米,新实施棚户区改造91户273人,享受实物安置的棚户区居民改造后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是改造前的2.25倍,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不仅面向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而且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城镇新增常住人口提供住房保障,维护了社会公平。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建设投资,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仁化县财政(含上级财政补助)继续保持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3年投入390.39万元,是上年投入的1.85倍。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达到1300万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出租面积6500平方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5304平方米,占城镇住宅竣工建筑面积的6.6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审计发现,仁化县在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审计期间,财政部门已按规定进行整改。 

四、审计建议

建议今后准确界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职能。

                                                                    仁化县审计局

                                                                 2014年2月1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