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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6-13 00:00:00 来源:仁化审计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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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0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仁化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审计部门要逐项跟踪审计整改范围内的事项,逐条进行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结合本县财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科学、精细、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按实际资金用途编制预算和使用预算资金,以突出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关于违规返还小水电行业地方税费467.39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仁化县财政局关于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税费征收管理。

(三)关于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仁化县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教育费附加。

(四)关于违规举借债务,且债务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问题。20189月县政府制定了《仁化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仁化县隐形债务化解方案》,将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风险防范、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纳入制度管理,明确具体化解目标和化解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政府举债行为。

(五)关于非税收入系统电子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要求所有执收单位实际已缴款,但系统显示未缴款的单位在非税收入系统进行删除,并要求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加强对非税收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缴纳税金的问题。县委党校、电大和进修学校、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和补缴了税费及滞纳金共12.54万元。

(二)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县经信局、县委党校、电大和进修学校补缴县财政非税收入共57.87万元。

(三)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关于虚报工程投资完成额的问题。审计期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新对工程项目进行复核,核减并退还县财政金额48.55万元。县审计局把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责任人员1人。

2.关于工程项目缺乏整体规划,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县农业局与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再次实地核查,并召开一事一议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监督管理、验收等环节管理。

3.关于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制定和完善了工程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

4.关于未按时办理工程验收、结算工作的问题。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重新梳理了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对未按时办理工程验收、结算的项目依照程序完善工程结算手续。

5.关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问题。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了招投标、政府投资等方面法律法规,明确专项资金投资管理,加强审批前期相关工作、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促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审批前期程序合法、高效。

(四)关于未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问题。县工商局今后严格执行《关于继续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定点维修服务的通知》(仁财采购[2016]7号)要求,明确对单次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实行定点维修,并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五)关于三公经费方面的问题。县农业局、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供销社、县工商局等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补充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六)关于现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县发改局已把销户后的现金余额转入局银行账户,并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现金管理。

(七)关于财务报支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政府办等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支手续,今后对于手续不全的票据不予报账,并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的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项目已于20184月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水平,认真了解市场行情和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自筹资金落实到位。

(二)关于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201812月底,省财政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已使用2,065.12万元,结余2,934.88万元,执行率为41.30%,并根据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规定,仁化县周田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上缴国库2081.39万元。

(三)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年脱贫任务完成不实,371户被认定的已脱贫人口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问题。县扶贫办联合县住建局对2016年我县预脱贫户中的371户住房安全重新进行等级鉴定,并对我县危房改造指标任务进行重新调整分配,将2016年预脱贫的371户纳入2017年、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

2.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问题。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一是出台脱贫产业扶持政策措施,二是建立脱贫农业产业示范基地,三是实施全县资产性收益项目。

3.未经上级部门批准,自行调整195万元省级贫困村互助资金用途的问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已对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调整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经县政府同意,于201813日将情况上报至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进行备案。

4.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加强县、镇扶贫部门对接,核实核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建立贫困学生就读情况台账及资金发放台账,对已核实核准的贫困学生及时足额发放教育补助,对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贫困户资格而领取教育补助资金的追缴工作,现已全部追回32名学生领取的生活补助费。

5.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县扶贫办于20171220日制定并出台了《仁化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县扶贫办、县农信社于2018118日重新签订了《仁化县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合作协议》,协议规定贷款额度最高人民币5万元(购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

(四)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1.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方面的问题。我县对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进行整合,工程办理全流程在资料齐全情况下承诺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通过减少证明材料、网络和部门资源共享、联合审批等方式已基本实现报建审批流程的优化。20184月,县发改局将《关于进一步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手册发送给县各镇街与各单位,明确从2018年开始,凡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均需在审批监管平台上获得统一项目代码后,方可办理立项手续。

2.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方面的问题。县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18628日完成了大厅综合窗口的升级改造,设立了“投资项目”(企业服务)、“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综合服务窗口,并从11月起正式启用新的网上办事大厅,我县共梳理出839条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可在新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或办理。同时制定了《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实施细则》、《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窗口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前后台服务无缝对接运行机制及部门联办机制。

3.“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面的问题。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仁机编办〔201819号),确定了我县“减证便民”行动的改革时间和路线图,并联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和县卫计局等6个部门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仁机编办〔201818号),形成了各部门确认的第一批改革事项目录。201811月,县政府印发《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仁府〔201816号),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文件设定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仁化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20152016年度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宣传渠道较单一,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县民政局加强了老龄业务培训,通过发放、张贴高龄津贴政策的办事指南小册子和宣传画,以及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等方式宣传高龄老人政策。

2.无专职从事老龄事务的工作人员和管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管理,仍有一定差距的问题。县民政局已积极与编办沟通,争取增加老龄工作人员编制,充实老龄人工作队伍。同时认真收集、分析、研究在高龄津贴在发放过程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探索总结相应的对策措施,为上级民政部门或县政府制定制度或实行老龄工作电子网络化提供一些科学的、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3.存在高龄老人已故,未及时取消津贴发放的问题。县民政局清理和核查了高龄津贴人员情况,各镇(街)共清理出372人未停止发放津贴的已故老人,并予以取消。每个月通过邮箱将当月银行发放的高龄津贴名单发送给各镇(街),要求各镇(街)负责老龄工作有关人员按照名单做好查漏补缺,及时终止、变更高龄津贴。

(二)关于仁化县殡仪馆2016年度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殡仪馆出纳人员现金收入不入帐、不及时缴存单位银行帐户、现金盘点短款,涉嫌私自长期占用单位现金的问题。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人。

2.乱收费的问题。县殡仪馆已将2016年收取的“清明拜祭费”3.02万元补缴县财政专户,并从201711月起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运尸费(接尸费)收费标准,从2017年起取消收取“清明拜祭费”。

3.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县殡仪馆已将未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5.09万元上缴县财政非税专户。

4.工资薪酬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经县税务部门核查,县殡仪馆补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28.87万元。

5.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的问题。自201711月起,县殡仪馆严格按行政事业收费和业务经营性收费收取,火化费、运尸费、骨灰寄存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冷藏费、化妆费、骨灰盒款等业务经营性收费开具税务发票。

6.服务收费基础性工作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县殡仪馆规范了服务项目收费价目表及服务收费票据填写,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价目表所勾划的项目与收费发票项目必须一致。

(三)关于仁化县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筹集到位定向、非定向捐赠资金492.39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关于仁化县2016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仁化县周田中心小学、周田中学、实验学校和董塘小学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不够、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宣传不够到位、资产和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制度、物品验收和进出库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县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于20181月向各中小学下发了《仁化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情况问卷调查表》,并组织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研判审计查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拟出具体整改措施。与县周田中心小学等学校相关人员座谈,通报审计情况,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各学校在每学期和每年度结束时,将本学期和本年度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校内公开,并将公开情况纳入学年末的学校管理评价中进行考核、检查。三是要求各校认真落实《仁化县学校(幼儿园)经费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仁化县学校(幼儿园)发展建设报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仁化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与落实物品采购及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2.抽查仁化县周田中心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核算和使用情况发现教师培训费使用未达到规定标准,支出计划不够精准,操作性不强、提前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县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要求仁化县周田中心小学做好教师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二是要求学校根据本单位资金使用实际,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精准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同时要求局职能股室严格审核、执行学校收支预算;三是要求学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五)关于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河段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针对征地工作影响工程进度情况,县水务局向涉及的镇街发送加快推进征地工作函。建管处对EPC承建单位下发了加快推进施工进度的通知,施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了施工倒排计划。目前201520162017年度中小河流治理目标任务河段已全部完工。

2.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一是县政府在20181月印发了《仁化县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镇在201827日前清理完善辖区内所有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县河长办于20182月对全县各镇(街)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巡查督导,对巡查发现问题,以一镇一单的形式交办落实。二是重新修定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增设组级河长,架构变为县、镇、村、组四级河长。覆盖水系范围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微小水体,形成以自然村为责任网络的小微水体河长制网络化管理体系,落实管护人员和保洁责任,并将落实情况列入了县绩效考核。三是县河长办督促相关镇(街)对河堤及河道内垃圾、草木等完成清理工作。

3.部分地方自筹资金未到位。目前,我县暂未制定出台相关水利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方案或管理办法,落实解决地方自筹配套资金问题,自筹配套资金仍未能足额落实到位。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