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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化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9-09-12 00:00:00 来源:仁化审计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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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李希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县委“一三九”发展战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等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县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2,130万元,总支出266,118万元,年终结余6,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62万元,总支出29,280万元,年终结余1,6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03万元,支出2,403万元(调出资金2,4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8,325万元,总支出16,73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58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644万元。

——收入规模平稳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县各有关部门积极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减税降费等困难,切实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和非税收入管理,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全县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3%,其中税收收入占比71.48%,比上年同期提高6.4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提升。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缓解全县财政压力。本级财政自给能力比较弱,2018年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379万元,财政自给率仅为23.65%。县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2018年全县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89,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4%,有效缓解了全县财政压力,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财力向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倾斜。2018年,十一类民生支出合计202,6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134万元,增长22.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61%。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0%、51.92%、32.15%、126.78%、57.16%。省十件民生实事实际安排支出3,112万元,是年初预算安排的105.8%。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组织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预算管理方面。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规定。仁化县各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项目库建设不够重视。2018年,全县94个追加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未纳入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金额合计19,296.38万元,占全年追加金额超过50万元项目总金额36,745.49万元的52.51%。

(二)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首先,97.3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一是未足额上缴非税收入41.56万元。截至2019年4月,县锦江市场物业运营有限公司未足额上缴代收的2018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户外广告税后租金收入41.56万元。经审计提出问题后,2019年5月底,县锦江市场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已将41.56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财政专户滞留非税收入55.7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2018年12月收取的非税收入截至2019年4月仍有3.73万元滞留在财政非税专户未上缴国库;县财政局粮食风险金、国债义务教育专户等银行账户2018年的利息收入52.39万元直至2019年3月才上缴国库。其次,财政资金统筹推进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一是部分资金超过项目实际需求,转移支付资金513万元形成沉淀。由于2017年2月仁化县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已完成,仁化县2016年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551万元仅使用38万元,剩余513万元沉淀1年半直至2018年底才由县财政局清理收回。二是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转移支付资金1,294.54万元难以形成支出。2016年4月下达仁化县水务局的2016年中小河流整治省级补助资金3,181万元,由于征地工作推进缓慢,施工期受汛期洪水及降雨等影响,工程进展较为滞后,影响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18年底仅使用1,886.46万元,资金使用率59.3%。三是存量资金216.88万元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底,财政部门未及时清理收回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等部分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金额合计216.88万元。截至2019年5月底,上述资金已使用114.6万元,经审计提出问题后,剩余102.28万元已由县财政局清理收回。

   (三)在政府债务方面。截至2019年3月底,仁化县仍有298.13万元的乡镇存量债务未能予以置换,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已灭失,债务无法偿还;二是县财政局对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的督促指导不够,部分镇(街)对债务置换理解有误。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红十字会等3个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县教育局、县住建管理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中等职业学校、仁化中学等11个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县中等职业学校收取饭堂承包款、租金收入23.86万元,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二)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17年9月,县中等职业学校收取的承包款、租金等收入15.42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款项至2018年3月底才全部上缴完成;2017年4月县教育局收取的捐款59.46万元直至2018年6月、12月才分两笔上缴县财政。

(三)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县教育局将教育费附加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补助及奖金、教育局新办公大楼搬迁、种植树木及绿化工程等项目以及其他经费支出,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1,600.79万元。
        (四)挤占捐款收入。2017年4月,县教育局收取捐款59.46万元用于董塘镇幼儿园建设,由于收取捐款的账户错误导致捐款用于缴交局机关水电费、职工社保等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该银行账户余额21.2万元,挤占了捐款收入38.26万元。

(五)未及时退还工程项目代管资金或保证金。一是截至2018年2月底,县住建局未将2015年5月前代保管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69.2万元及时清退至相关企业或个人;二是截至2018年10月,仁化县市政工程公司未及时退回2018年2月已停止实施的丹霞绿道二期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6.88万元。

(六)物资发放监管工作不到位。一是县红十字会向县各医院及卫生院分配救助药品37.12万元、联合县扶贫办向各镇(街)发放捐赠奶粉29.3万元,均未跟踪物资后续发放和使用情况;二是2018年,县文广新局拨付到各乡镇图书分馆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电子设备、家具等设施设备未办理完善移交手续,亦未督促相关乡镇、村委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七)违规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一是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底期间,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及其下属单位县房屋征收中心违规发放津贴、奖金,涉及金额26.99万元;二是县中等职业学校、仁化中学、县广播电视台等4个单位超人数配备计生兼职人员,多发放计生岗位补贴,涉及金额3.7万元。
        (八)公务接待管理不严。2014年至2018年期间,县机关事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7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审批表,涉及金额26.97万元;2015年至2017年期间,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涉及11批次,金额0.83万元。
        (九)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县住建局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购置一体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4万元,至2017年11月才补办政府采购手续。
        (十)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县教育局、县中等职业学校使用《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企业捐赠款、学校饭堂承包款、租金等款项,金额合计138.89万元。二是现金管理不规范。其中,2015年至2017年期间仁化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坐支现金13.46万元,直接用于单位日常费用开支;2018年5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用现金支付工程款5.53万元。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17年12月底,仁化中学、县中等职业学校、县广播电视台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449.9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仁化县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 “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教育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用能报装政策落实不到位其中,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仁化县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受理的11户非居民用气报装申请,平均每户办理时限为21.55个工作日,其中超过国家规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的有6户,时间最长的一户耗时114个工作日;仁化县安顺达天然气公司、广东仁化银龙供水有限公司未公开、公示用能报装各项费用。二是县发改局对供气定价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未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和未严格贯彻落实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制度。三是县公安局未全面优化户政办理和出入境管理方面的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底,县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出入境证件时,未提供免费照相服务;未简化居民临时身份证办事程序;办理出入境证件“绿色通道”服务未细化具体措施,无办事指引、公告、说明等。

(二)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疾控中心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77万元。县疾控中心2018年至2019年4月期间仍收取2017年4月起国家和省已取消或停征的“卫生检测费、预防性体检费”,金额合计1.77万元。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级村卫生站考核方案,2017年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站医生,未取消年度补贴资格,而是依据实际考核分数按比例发放补贴。二是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发放不规范。未按时完成2017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和补贴发放工作;未经考核,提前发放部分2018年村卫生站医生补贴105万元。三是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缓慢。截至2019年3月底,仁化县12间应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的村卫生站未按时完成竣工验收;仁化县25间已建成验收的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其中:1间无在岗医生,24间因水电路不通不具备入驻条件。

 (四)教育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山区农村生活补助方案未按省方案要求进行细化。仁化县山区农村生活补助方案未能进一步根据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到县城的距离细化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仅简单按照“山区一类”“山区二类”“平原一类”“平原二类”等四个片区对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进行划分。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仁化县2018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仁化县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跟踪审计。审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8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救助补助资金支出率低2018年仁化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上级和本级收入合计11万元,支出1.38万元,支出率仅为12.54%。二是救助安置中心人员未到位。2017年7月,县编办同意设立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但截至2018年12月底,因民政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工作人员仍未到位。三是救助机构档案管理不到位。未在社会救助系统中完整、及时登记救助信息;救助档案未规范管理,既未对应归档资料装档处理,亦未按归档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二)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周田镇、大桥镇等9个镇(街)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向贫困户发放慰问金31.36万元;自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3月底,周田镇平甫村到位省委统战部自筹资金1,428.85万元,仅使用247.4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7.31%。二是扶贫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产业帮扶项目管理不到位。董塘镇、长江镇、石塘镇2017年生产物资发放采取自行采购、到店自提的形式,镇村对物资发放过程缺乏有效监管,长江镇存在产业帮扶对象未领取生产物资而直接到店提取现金的现象。产业扶持未做到精准扶贫、因户施策,如:董塘镇坪岗村2017年向全村贫困户(含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平均发放生产物资,部分贫困户将领取的生产物资换取生活物资或赠予亲戚(非贫困户)。其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闻韶镇、扶溪镇等8个乡镇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条款中未对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约定,或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与规定不符,且付款时亦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城口镇、闻韶镇等7个乡镇部分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而不足50万元的扶贫建设工程项目未将结算文件报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备案。黄坑镇、红山镇部分扶贫建设工程项目违反有关程序,项目先开工后申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先开工后签订合同。三是“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教育资助惠民政策未扎实落实。截至2018年3月底,县教育部门、扶贫部门、相关学校未追回已剔除贫困户资格的26名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学杂费3.46万元;长江镇、董塘镇漏发长江镇里周小学、董塘中学3名贫困户学生2016年至2017年生活费补助0.6万元。第二,部分贫困户未能及时享受医疗或养老保障政策。截至2018年4月底,长江镇2名贫困户未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长江镇1名贫困户因2017年未进行生存验证,未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城口镇、黄坑镇、董塘镇卫生院未完成2017年精准扶贫村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指标。第三,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至2017年期间,周田镇、长江镇、石塘镇5名贫困户虚报危房改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纳入改造范围。2017年红山镇新山村1名危房改造贫困户已拆除的危房并非其长期唯一住房;闻韶镇下徐村1名贫困户2016年违规参加二次危房改造并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4万元;村委会擅自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给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经闻韶镇白竹村村委会及有关农户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白竹村1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由全村2014年至2016年期间新建楼房的52户农户(其中非危房改造户41户)共同分配。四是帮扶对象识别、贫困人口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不精准。2016年董塘镇、长江镇将4名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贫困户;董塘镇、黄坑镇、红山镇5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因户口问题至2018年4月底仍未纳入贫困户对象。其次,未对贫困户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截至2018年4月,城口镇、黄坑镇民政部门未能及时调查核实有关贫困户家庭人员变动、经济状况等情况,致使3户7人应取消未取消低保待遇;红山镇扶贫办未落实动态管理,致使红山镇一名2017年上半年开始不符合条件人员截至2018年4月底仍未取消其贫困户资格。五是村委会账目方面的问题。第一,村委会自设名目发放村干部津补贴。2016年至2018年4月期间,红山镇、董塘镇等5个乡镇未对村(居)委会自筹资金发放津补贴标准进行核定;长江镇虽然出台了村(居)委会自筹资金津补贴发放的规范性文件,但各村委会仍普遍在规定范围外自设名目发放津补贴。第二,各镇(街)村委会接待费开支多以三联收据或支付证明单入账。周田镇、丹霞街道办等8个镇(街)村(居)委会接待费开支还存在名目繁多,开支较大的情况。第三,村委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村委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账册、凭证装订不及时,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于已到审计整改期限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已基本落实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截至2019年4月底,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等方式上缴、归还财政资金210.74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1项,移送纪委监委处理4人。县政府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整改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完善财政资金项目库建设。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的重大意义,把握政策要求,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提前做好储备项目谋划;要提高支出安排的计划性和前瞻性,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二是要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做到财政收入应缴尽缴,及时上缴。三是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规定,加大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各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加强与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完成项目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

(三)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办事流程,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政策落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切实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效益,精准落实贫困户“三保障”惠民政策和帮扶政策,建立贫困户稳定长效脱贫机制。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推动教育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完善,进一步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李希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李红军书记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林国华书记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依法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审计思路、观念的转变,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做好“三个区分”,客观求实、突出重点,为仁化新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以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