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仁化县罗妹猪肉档销售的“鸡肉”(购进日期:2021-10-25,规格:散装),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上述批次食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于2021年11月2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单位。目前,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抽检不合格情况拟立案查处。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