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仁化县董塘镇鸿权河粉厂生产的肠粉经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仁化县董塘镇鸿权河粉厂该批次肠粉的不合格检验报告(No:DC20440200596101520),并于2020年10月1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经调查,仁化县董塘镇鸿权河粉厂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目前,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仍在进行调查处理。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