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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仁市监执法处字〔2020〕第2号、第5号、第6号)

时间:2020-01-22 19:21: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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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仁市监执法处字〔2020〕第2号

仁化县天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91440224314987901W

*

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1-2011的要求的姿竹山泉水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1930元,罚款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二)项

自动履行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6日


2

仁市监执法处字〔2020〕第5号

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仁化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91440224MA535W9L2T

*

经营丙溴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的夏橙、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要求的生鱼

种类: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自动履行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9日


3

仁市监执法处字〔2020〕第6号

仁化县东记海鲜批发零售店(经营者:刘*平)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440224600104549

/

经营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要求的罗氏虾、经营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要求的白贝

种类: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自动履行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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