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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仁化县城口镇商会的批复

时间:2021-06-21 15:41: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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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发同志:

报来申请成立“仁化县城口镇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仁化县城口镇商会”,具备法人资格,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你单位登记后要加强日常管理,使之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并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

三、你单位如要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备案事项和办事机构地址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你单位的重大活动要向我局报告。每年6月30日前应提交上年度的年检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仁化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