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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仁化县经信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7-11-29 00:00:00 来源:仁化经济和信息化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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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仁化县经信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能是在本县内,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信息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对工业、商贸、对外经济贸易等经济领域运行态势进行监测,拟订工业、商贸业、对外经济贸易、信息化、国资改革和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做好全县石油、电力、煤炭等资源物资供应。
(二)人员构成情况
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行政编制31人,其中,在职20人,离退休人员3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工业、商贸、对外经济贸易等经济领域运行态势监测,拟订工业、商贸业、对外经济贸易、信息化、国资改革和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指导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和项目建设,监测和指导企业节能工作,协助企业申报项目,培育“规上”和“限上”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开展科技科普活动,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城市场管理,调控石油、电力、煤炭等资源物资供应,确保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负责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0084.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补助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4.7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有较大幅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0084.7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749.51%。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084.7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749.51%,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用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603.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58万元。
(二)项目支出94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4.01%,主要支出项目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571.4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8909.5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34.1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63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公务接待费下降较大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的维修和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合计268批次,接待人次2712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1.51万元,下降17.63%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72万元,比2015年减少333.24万元,减少298.92%。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机关日常运行的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增加,机关保安、劳务人员派遣费用增加,对精准扶贫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帮扶费用增加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