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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1 00:00:00 来源:仁化经济和信息化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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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含下属单位)共11个,分别是:挂县中小企业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地震局牌子,县科学技术协会挂靠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编包括: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下属企业包括:县霞山实业总公司、县二轻工业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矿产公司。
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贸易市场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信息产业股、节能和循环经济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中小企业局、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股(科技普及办公室)、地震管理股。
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信息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管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组织协调各种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经贸活动。
3、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本县外贸工作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5、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6、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7、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8、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
9、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10、负责全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11、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2、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4、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搭建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15、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保障大数据开发利用的安全。
16、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7、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18、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
19、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20、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22、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研究拟订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对县属工业和授权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23、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2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建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省、市、县重大科技专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25、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民营科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26、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协调我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
2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28、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仁化县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2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本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社会团体及组织的工作,监督管理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30、承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救灾等工作。
31、承办县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商务局以及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实有在职人员2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工业、商贸、对外经济贸易等经济领域运行态势监测,拟订工业、商贸业、对外经济贸易、信息化、国资改革和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指导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和项目建设,监测和指导企业节能工作,协助企业申报项目,培育“规上”和“限上”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开展科技科普活动,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城市场管理,调控石油、电力、煤炭等资源物资供应,确保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95.98万元,比上年1840.84万元增加55.14万元,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9.0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 万元,其他收入406.90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的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95.98万元,比上年1840.84万元增加55.14万元,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89.07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安排支出0 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406.90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的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7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38.6%。与上年增加71.13万元,增长1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0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91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61.4%。与上年减少422.89万元,减少31.6%。其中:矿产公司退休项目0. 38万元,主要用于矿产公司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与去年持平;县化工厂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项目8.48万元比去年小幅下降,主要用于县化工厂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物资公司退休人员项目13.49万元,主要用于县物资公司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与去年持平;2016年5217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县级资金项目250万元,用于2016年、2017年度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县级资金发放,去年无此项目;仁化县科普专项经费项目24.47万元,属于仁化县科普专项经费,比去年增加,主要原因科普人数增加,费用增加;2017年专利资助金项目10万元,用于2017年专利资助金发放,去年无此项目;党建活动经费项目1.5万元,主要是党建活动经费,去年无此项目;二轻工业公司经费安排项目14.3万元,主要用于二轻工业公司经费安排,去年无此项目;公积金中心两名业务员工资项目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积金中心两名业务员工资,去年无此项目;二轻公司经费安排项目12.37万元,主要用于二轻公司经费安排,去年无此项目;霞山2018年退休医保及移民的社保和生活费项目5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霞山2018年退休医保及移民的社保和生活费,比去年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支出减少;融资工作可研评估审计等中介费用项目10万元,属于融资工作经费,去年无此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占52.6%,较上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47.4%,较上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各项“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为26.4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2万元、会议费0.63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3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7万元、电费1.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县傢具厂转制、霞山2018年退休医保及移民的社保和生活费发放、经信系统僵尸企业出清、发放2016年2017年度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县级资金等19项工作,实施5个项目,合法依规并安全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7.4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27.41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正常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必需的基本开支。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申报项目支出需提供项目安排依据,制定支出计划和进度,填列项目绩效目标。
 
 
 
                         仁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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