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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核查方法和确认程序

时间:2017-12-07 00:00:00 来源:县扶贫办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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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核查方法和确认程序

    一、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
    当前,全国以及我省对贫困对象的认定最关键的指标是收入指标,也就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我省是以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2014年不变价)作为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以全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2014年不变价)、相对贫困人口占全村户籍人口5%作为相对贫困村的认定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转移性支出。
    其中,收入指标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类。
    1.工资性收入:是指从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也指是农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如农户确实无法提供或不愿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具体的工资收入,可按外出务工人员从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参考指标。
    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除了农户提供的数据、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在计算农产品收入时,可参考农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计算第三产业收入时,如小商店的经菅收入,可参考营业额和利润率。
    3.财产性净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净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净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政策性生产补贴。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支出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两类。
    1.生产经营性支出: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2.转移性支出:是指农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指除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外的其他经常性支出,包括各类罚款、政府部门向农民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从建档立卡工作实际看,以收入作为贫困户的唯一识别标准不一定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户的生活状况和水平,在识别扶贫对象时,除了要计算收入标准外,还应当考虑支出的因素,尤其是农户的吃、穿、住以及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比如,一些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或略超过4000元,但因家庭人口中有重病或小孩读书等因素,开支较大,造成生活长期贫困,这些人口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可纳入贫困帮扶对象。
    二、相对贫困人口入户核查方法
    核查相对贫困人口,最根本的是要准确核查其具体的收支情况,要通过上门入户,向农户详细了解家庭收入支出的情况,进行比对核查,筛选过滤,去虚存实,去伪存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认真与农民核对收支情况外,还可通过“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方法进行把握。
    “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看房要注意分辨是否是唯一住房?是否是危房、泥砖房?看人均住房面积,看房屋的装修、摆设。
    “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
    “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家庭人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
    “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一些农户可能近年建了新房,但建房后可能因灾因病因残等突发因素,收入减少,负债沉重,生活重返贫困,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可纳入贫困帮扶对象。
    “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可更直观地反映农村家庭的真实的生活状态(更不易造假),这也是各地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总结出来的实战经验。
    对贫困人口的核查必须做到“二个全覆盖”:一是对相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二是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收集要全覆盖。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6〕76号)要求,逐项逐条,认真调查、核实、填报《贫困村基本情况表》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表》。
    三、相对贫困人口的确认
    相对贫困人口的确认,必须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村民申请、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可参考如下步骤进行确认工作:
    第一步:在行政村内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宣讲有关扶贫政策、贫困户认定标准和程序,发出公开信,发放《贫困户申请表格》,由村民提出申请,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由村民代表评议本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贫困户候选人。
    第二步: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核查小组,逐户上门入户,对经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代表评出的贫困户候选人和其他申请人进行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本人、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
    第三步:核查工作结束后,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召开行政村村民代表大会,公布核查结果。并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本标准,以核查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家庭生活等情况,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步对象,评议出相对贫困户公示名单。
    第四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所在镇政府审核。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所在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政府网站和镇村进行公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镇报送的相对贫困农户和人口数量真实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最终名单。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