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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化县委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化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5 00:00:00 来源:县扶贫办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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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仁化县委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丘光强

刘炳鸿

等级

特提

·明电

仁委办发电〔2018〕128号

仁机发

中共仁化县委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仁化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单位:

《仁化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仁化县委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仁化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组,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督导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专项督导,全面了解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进度、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全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工作原则。督导工作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纠促并举为原则。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督导组

成立2个县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组(简称:县委督导组),分别由县人大、政协领导担任督导组组长,成员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作风办)、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及县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抽调,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督导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指导,人员相对固定。

第一组

组  长:邓田庭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梁  峰  县委农办副主任 

组  员:李庆明  县人大

邓堂忠  县纪委监委

        肖鹏科  县委农办

        刘丽丽  县住建局

        孙娟明  县作风办

 负责督导大桥镇、周田镇、黄坑镇、闻韶镇、扶溪镇、长江镇6个镇和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市社保中心仁化分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县各有关单位。

联系人:肖鹏科 (电话:13726577722) 

第二组

组  长:张标兵  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罗永明  县扶贫办副主任 

组  员:钟文辉  县政协

        谭文军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谭建堂  县委农办

李圣凯  县住建局

宋  睿  县作风办

负责督导丹霞街道办、董塘镇、石塘镇、红山镇、城口镇5个镇(街)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供电局等单位。

联系人:宋睿(电话:13030135713)  

审计、新闻媒体等其他非固定人员由各督导组根据工作要求临时抽调安排。

(二)督导时间。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县委督导组每月至少对镇(街)开展督导2次;每年对市、县直主要行业扶贫部门督导4次以上。具体督导行程由各组自行研究决定。

(三)督导对象

1.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及其行业扶贫责任部门。

2.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社保中心仁化分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供电局等有行业扶贫责任的单位。

3.参与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单位和单位领导、扶贫干部及帮扶责任人。

(四)督导内容

1.扶贫方面。镇(街)党(工)委、政府,行业扶贫责任部门履行扶贫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扶贫工作制度机制及执行情况;宣传、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八个有”政策情况;帮扶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和扶贫干部队伍管理情况;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2.乡村振兴方面。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进度,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进度,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整体改善等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执行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抓乡村振兴“五大振兴”“三大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3.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4.挖掘典型解决问题方面。各地各单位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方面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先进模式;收集基层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瓶颈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帮助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5.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或其他临时重大工作安排事项。

(五)督导方式。督导的方式主要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走访、明察暗访、反馈情况等进行。

(六)车辆安排。由各督导组组长牵头协调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对接联络。被督导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接联络督导组,为督导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基本工作保障。其中,各镇(街)由镇(街)党委副书记负责对接,市、县直相关单位由单位分管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接。

(二)定期汇报。督导组每月要形成一份督导报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呈送县主要领导,重大问题要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题汇报。

(三)明确督导责任。各督导组的带队领导要切实负起总责,互通情况,按照要求严抓实督,挖掘推广先进典型。各督导组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直接追究相关督导组的责任。被督导单位要配合好督导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督导组抽调人员在督导期间以督导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兼顾原单位工作,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县委督导工作,为督导组成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四)严肃纪律。各督导组要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确保取得成效。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良好形象。

(五)落实整改。被督导单位要认真对照督导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督导通报下发后的10天内,被通报单位要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及督导组提交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督导组在被通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后的5天内,要对被通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结果运用

(一)表扬先进。持正向激励原则,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具备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六讲六比”作风建设工作简报、广播电视等的形式予以全县通报表扬;对于大胆创新、勇于破题取得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好评的集体和优秀干部通过开展及时性表扬,记入干部实绩档案等方面予以鼓励;同时对优秀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通报曝光。坚持内部通报、外部曝光相结合,借助宣传栏、电视(曝光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对暗访发现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以“六讲六比”作风建设工作简报、电视台曝光等的形式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通报内容具体到人到村到单位到具体事项,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和问责案例。对于发现问题屡次不改的干部,启动干部考验性管理程序予以处理,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

(三)强化考核。对于督导通报反映存在问题未经整改的单位,在年终相关考核总得分中采取扣分处理,被督导单位每发现一次存在问题未经整改,则年终绩效扶贫(或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扣1分。 

 

附件:1.督导工作清单(乡村振兴)1_督导工作清单(乡村振兴).xls

  2.督导清单(精准扶贫)2_督导清单(精准扶贫).xls
中共仁化县委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化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