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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度)

时间:2018-08-08 00:00:00 来源:县扶贫办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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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县2018年稳定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内涵,把握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仁化,大力实施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一三九”发展战略,聚焦全面小康目标,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举全县、全社会之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着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确保到2018年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镇(街)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镇(街)、村书记抓扶贫,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富和堡垒作用。强化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强化协同合作,合力开展脱贫攻坚。    

2.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要求,真正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3.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科学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不断提升全县整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水平,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推动扶贫资源使用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使用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主要考核脱贫成效。    

4.坚持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坚持开发式扶贫,注重扶贫先扶智。在用好国家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激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搞“大包大揽”,破除“等、靠、要”思想。    

5.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扶贫济困,促进共同富裕,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举全县全社会之力,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8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7365元),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9820元),确保全部出列。2016年度,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达标值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为75%,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为100%。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思路,力争2017年,实现相对贫困人口3000人脱贫,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883元以上;2018年,实现全部相对贫困人口9671人脱贫,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365元以上,33个省定贫困村出列;2019-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坚决做到群众脱贫脱帽不脱钩、返贫入列精准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七个一批”脱贫工程    

1.实施产业脱贫一批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但无经营能力、缺资金的8262人,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支持发展产业项目,落实扶贫措施,提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    

(1)种养产业脱贫一批。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贫困户种养技术的指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林业产业脱贫一批。对建档立卡居住高山林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林业产业脱贫工程,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规范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逐步提高生态补偿金。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3)资产收益脱贫一批。对家庭劳动力不足、种养技术水平低且土地资源有限的贫困户,重点以入股分红方式增收,主要实施增资入股国有企业等资产性收益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信社、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4)电商扶持脱贫一批。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扶贫开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扶贫示范村,优先发展镇级网店,在集镇开设电商服务点,为贫困户线上创业提供条件,鼓励贫困户和企业注册成立电商扶贫店,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供销社、县妇联、团县委、县邮政局、移动仁化分公司、联通仁化分公司、县电信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5)旅游建设脱贫一批。对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休闲旅游等新兴业态。通过旅游发展,推进农家乐及特色民宿发展,带动农特产品销售、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6)金融扶持脱贫一批。对有经营能力但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人口,按照我县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协调金融机构提供金额、年限免担保免抵押小额贷款,以及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扶贫互助资金和创业无息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种养、家庭农场、旅游等特色产业。中共人民银行仁化支行、县农信社、中国邮储银行仁化支行完成当年金融扶贫考核贫困户小额贷款任务指标。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农信社、中国农业银行仁化支行、中国邮储银行仁化支行、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供销社、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实施就业脱贫一批工程    

(1)就业服务转移一批。对具备职业技能的和体力型劳动力,重点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劳务输出增收。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向中心城镇以及产业园区集聚,通过鼓励协调企业在省定贫困村设置企业,或者将生产加工部门设置在省定贫困村内,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鼓励企业设置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通过岗位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路径和方法摆脱贫困。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招商办、各镇(街)    

(2)就业技能培训一批。对目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贫困人口,鼓励和支持新毕业的“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就业的)免费就读技工院校,掌握专业的职业技能。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有劳动能力但无技术的贫困人口,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保证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转移就业的贫困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就业技能脱贫。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3.实施保障脱贫一批工程    

(1)实行社保兜底一批。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孤寡老人、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行社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要求,统筹协调农村扶贫与农村低保逐步实现“两线合一”的标准。对当年经济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而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可继续保留原有农村最低保障待遇及补差水平6个月。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    

(2)实行关爱服务一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政府全额出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仁化社保分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4.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脱贫一批工程    

(1)健康行动扶贫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人,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优先做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工作,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实行贫困户人口医疗商业保险救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救助的补充,减轻患病贫困人口的医疗支出。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仁化社保分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医疗设施建设一批。把贫困村卫生站建设纳入农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各帮扶单位积极筹集资金,分2年完成33间贫困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其中2017年完成29间,2018年完成4间,到2018年,实现省定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站。扶贫对象基本享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儿童和孕产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人口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人民群众均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社保局仁化分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5.实施教育脱贫一批工程    

(1)教育扶持资助一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国家、省对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实现各教育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一是要帮扶困难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二是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贫困户子女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三是在落实各界的资助政策基础上,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以上在校生实行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加强贫困地区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扶持贫困地区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解决贫困地区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6.实施环境改善一批工程    

(1)农村危房改造一批。通过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把以危房为唯一住房和无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居住在危房且无能力改造的五保户,有条件的全部安排入住敬老机构,未能安排的五保户和无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鼓励他们重建或安排入住旧校舍或村建安置房。有条件的贫困村通过对口帮扶单位建立安置房;因其他原因,对未纳入住建危房改造的贫困户,由帮扶单位、县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共同解决。完成2017-2018每年度的危房改造任务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环境综合整治一批。按照“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重点培育、争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以“三整治(垃圾、污水、厕所)一提升(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贫困村庄环境整治,加快贫困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2017年完成33个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和“三清、三拆、三整治”基础性工作。2018年,33个省定贫困村作为主战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全面全力开展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村庄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整治村内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组长效管理机制,严控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打造生态、科学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以点带面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33个省定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3)基层公共服务站办公楼房完善一批。在省、市、县拨付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出资帮扶。2019年全面完成114个有贫困人口村(居)的村(居)委会办公环境改善工作,要有安全公共服务站办公楼房,要达到:办公有阵地、活动有场所、服务有窗口、办事有人员的要求。根据相关标准对村(居)委办公实际情况(属危房)进行新建或修缮。2018年底全面建成33个省定贫困村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休闲广场。每个省定贫困村要配设一个文化广场和文化室,具备条件的每个村小组要配设一个文化室。2019年完成81个分散村办公环境及文化广场、文化室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各镇(街)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4)村道亮化工程完善一批。2018年全面实施114个有贫困人口的村(居)村道亮化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安装、维护好太阳能路灯,2018年底前完成33个贫困村村道亮化工程。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各镇(街)    

(5)交通设施建设一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村的交通条件和发展环境。全面摸查200人以上的贫困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需求,建立2017-2020年扶贫公路项目库,科学制定3年攻坚计划,重点推进200人以上的贫困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加大公路养护财政支持力度,按1000元/公里投入县镇公路养护,加快乡镇客运站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6)水利设施建设一批。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推进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贫困户有稳定供应的安全饮用水。要组织县卫计局对各水点的饮用水进行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全县贫困村的水利工程列入规划当中,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山洪灾害治理、中小河流保护、水保生态、小水电项目工程的帮扶力度。着力推进贫困村移民村脱贫解困工程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实施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疾控中心、县财政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7)农村电力改造一批。加快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建设。制定全县贫困村电网改造实施方案,加强贫困户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加快小型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提升贫困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到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人口家庭用电接入农村电网,并能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8)信息通讯完善一批。一是加大农村信息化投入。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到2018年底,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等地区逐步建设光纤网络。大力推进全县贫困地区4G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加快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步伐,提升全县农村地区4G网络服务质量,到2018年底,逐步实现农村地区4G网络全覆盖。加快全县贫困地区公共免费WLAN建设。到2018年电子政务服务全面覆盖贫困地区,信息化技术在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社保、商贸和文化等重点领域逐步应用。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仁化分公司、中国移动仁化分公司、中国联通仁化分公司、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二是实施贫困村村村通有线数字电视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贫困村建设有线数字电视光纤网络步伐。落实贫困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优惠政策。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贫困村有电视信号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镇(街)    

7.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一批工程    

(1)“五小工程”建设一批。进一步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环境,采取县财政补助,镇(街)自筹等方式,推进以“小餐厅、小图书室、小浴室、小文体室、小厕所”为主的“五小工程”建设,着力建设“温暖之家”,使升级晋档、创先争优活动的外部环境更加优化,让工作中的各种要素活力得到激发。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    

(2)基础组织建设筑牢一批。夯实“党建+精准扶贫”工作基础。切实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重要民生工程来谋划、推动、落实。建立以“县级领导带头联系、镇(街)党(工)委书记负主要责任、包村干部负直接责任”为内容的三级责任制,在扶贫工作队、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中设立党小组,真正做到扶贫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组织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各镇(街)    

(3)骨干队伍建强一批。紧抓“第一书记”这一关键,建强“党建+精准扶贫”骨干队伍。抓好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建立干部队伍台账,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标准,建立干部队伍台账。有针对性地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调整到镇(街)扶贫工作岗位,保持扶贫任务重的成员单位正职相对稳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各镇(街)    

(4)工作模式构建一批。紧抓“党员引领”这一重点,注重构建“党建+精准扶贫”工作模式。实施农村党员“扶贫双带”计划,对全县农村“带头致富,带领脱贫”能力强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鼓励和支持乡村人才与农户连成“创业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实践中缺一线技术服务、缺身边技术样板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各镇(街)    

(二)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    

1.建立“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机制。对全县11个镇(街)33个省定贫困村、81个有分散贫困户所在的村(居)分别建立一个脱贫工作队,精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联络员管理工作机制。发挥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的作用,强化镇(街)领导干部驻村帮扶的责任。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联系帮扶,做到责任到人,贫困村要由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驻点,在直接联系群众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贫困户作为联系重点,通过面上普遍联系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工作。驻村脱贫工作队要深入了解、分析村、户致贫原因,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做到帮扶思路、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脱贫路径、脱贫时间“六到户”,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帮扶,协调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帮扶实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2.建立“一户一名干部包抓”机制。实行县领导包镇(街)和县直机关帮扶单位包村制度。省定贫困村由省直单位、东莞市及韶关市直单位派出工作队驻村;有分散贫困户的村(居)由各镇(街)政府、县直单位派出年轻优秀干部到村落实帮扶任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走访贫困村、贫困户,深入田间户头,开展调查研究,亲自部署推进扶贫工作,现场解决工作难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镇(街)    

3.建立“一套完善的部门联席”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联席会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东莞对口帮扶单位、县扶贫办等单位人员组成。与会人员分别对本单位本部门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总结,以及强调和部署。依据精准扶贫考核指标,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落实各项帮扶政策。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4.建立“一个大数据平台监测管理”机制。建立全县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精确录入贫困人口信息,对其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县有中心、镇有办公室”的大数据平台信息监测体系,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形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要求及时完成录入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信息中心、各镇(街)、各帮扶单位    

5.建立“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机制。成立督查组,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督促各镇(街)各部门按时完成精准脱贫各项目标任务。将各镇(街)各部门精准脱贫工作绩效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单项考核。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导向,把改善贫困村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把精准脱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未按期完成减贫脱贫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确定工作规划和项目,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限期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重点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镇(街)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书记、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抓紧制定出台配套的扶贫实施计划方案,打造扶贫工作“1+N”政策措施体系,为扶贫工作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二)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整合资金优先对精准扶贫投入。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现有财政资金,加大精准扶贫投入,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按照以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帮扶对象省级确定的人均标准作为专项安排扶贫投入的标准数,资金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包括扶持就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创收能力、资金收益扶持、扶贫贷款贴息及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对丧失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对贫困户的住房保障和丧失劳动能力低保人员的教育、基本医疗按政策安排专项资金保障。    

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负责制定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负责精准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和评价以及违规使用资金查处工作。严格落实本级财政负担的扶贫资金,落实好住房安全保障和社保兜底所需资金的财政配套任务。做好每年度对分散村贫困人口脱贫兜底资金的预算工作;省定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负责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做好每年度扶贫机动资金(脱贫兜底)的预算;县扶贫办负责积极向省、市上级扶贫部门争取配套资金,拓宽扶贫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为资金属地第一责任人,镇驻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防止贪污、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格追责、一查到底,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脱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创新社会扶贫,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充分发挥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牵引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和“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引导和发动各界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地参与扶贫工作。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和组织直接与贫困村、贫困户挂钩帮扶。落实国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建立扶贫志愿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扶贫志愿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志愿者行动,引导和鼓励教育、科技、医疗等专业人才、企业家等参与扶贫工作。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基层组织建成服务群众的“主心骨”。规范贫困村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选优配强贫困村村级组织带头人,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完善村级治理工作法,引导村级治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转变。全面落实村级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整顿提升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培育扶贫村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行扶贫村党员包户联系群众,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加大村级运转保障工作。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    

(五)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加强思想教育引领,增强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开展扶贫扶志工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志向,增强致富信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彻底摆脱贫困。宣传部门、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报纸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事例、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仁化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7-2019年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内容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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