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1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韶市发改价格〔2015〕48号 )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 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