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发改价格〔2017〕6号
转发韶关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公安局:
现将韶关市发展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1:《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7号)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