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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文化馆部门职能

时间:2019-11-01 16:17:3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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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办公室(文书档案、信息网站、出纳、后勤)
1、做好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
2、负责文秘、文印、公章管理、人事、综合档案等工作;
3、负责馆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4、做好全馆卫生、计生、安全保卫、老干等管理工作;
5、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6、做好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党务、工会和团支部工作。
8、负责文化馆网站、微信平台及其他网络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志愿者工作。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二)群众文化部(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文学、免费开放)
1、负责各项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举办工作。
2、制定群众文化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馆领导做好文秘、文字档案管理、宣传报道、专业杂志和书籍编辑出版工作。
4、组织群众性音乐、舞蹈、戏曲等各类艺术活动的培训、辅导工作,积极培育业余文艺人才,积极探索馆办培训、办学的经验和规律。
5、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组建业余文学团队,并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指导各街道园区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艺队伍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各项活动所需的演出物品、器材以及有关器材设备的购置、租借,并及时维修、保养文化馆现有的设施。
8、负责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9、负责免费开放场所、设施的管理。
10、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演出工作,组织完成或配合区有关单位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调演和比赛等活动。
11、完成馆的创作计划和创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业余文艺创作的普及、辅导、评选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2、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曲江采茶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演出、非遗)
1、负责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等有关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研究和交流传播工作。
3、组织开展采茶艺术的挖掘、传承、保护工作。
4、配合开展文化下乡演出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调演和比赛等活动。

5、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文化路文化中心大楼C区6楼;

            办公电话:0751-66670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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