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韶关市曲江区审计局对韶关市曲江区慈善会(以下称区慈善会)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慈善会2015年12月末有资产总额5893619.27元,其中:货币资金5839895.51万元、暂付款53556.76元(救助对象预借医疗费)。
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区慈善会按照《曲江区慈善会章程》以及《韶关慈善总会慈善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广泛募集社会捐款,共募集善款490.55万元,认真践行扶危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积极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共发放善款564.06万元,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在维护社会稳定、帮扶脱贫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区慈善会在资金物资管理上,制定了《曲江区慈善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曲江区慈善会财务管理办法》、《曲江区扶贫办、曲江区慈善会关于“6.30”扶贫济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设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对善款统一管理,专账核算,资金业务收支情况清晰,捐赠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捐赠者志愿,非定向捐赠资金支出申报审核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的审批程序基本符合制度要求,票据管理规范,支出手续基本齐备,各项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未发现挤占、挪用捐赠资金情况。业务活动经费能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专项资金结存较大,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经审计,截止2015年末累计结余5893619.27元,其中: ⑴专项结余5767307.03元(上级资金结余1069567元,其中属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到位的资金1384567元,占该项结余资金的129.45%、本级捐赠资金结余4697740.03元,其中属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到位的资金5117771.77元,占该项结余资金的108.94%);⑵经常性结余126312.24元。
专项结余按定向和非定向划分:⑴上级拨入资金1069567元,其中定向947447元、非定向122120元;⑵本级捐赠资金4697740.03元,其中定向3854240.03元、非定向843500元。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结余5767307.03元,资金结余较大,说明专项资金政策执行进度较慢,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区民政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已和各镇协调相关资金使用事项并拟于2016年11月末向全区各镇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镇加快项目实施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