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 . 3” 
 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 
 2018 
 〕 
 39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将《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 
 , 
 并根据《通报》要求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和租赁行为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于  
 3  
 月 
 22 
 日前报区安监局。联系人:肖武建 
 ,邮箱: 
 sgqjajj@163.com 
 。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 . 3” 
 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 
 2018 
 〕 
 39 
 号) 
 
 
 
 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