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曲江区 > 环境保护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中医院韶关市入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3-01-19 17:27: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中医院韶关市入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环曲审〔2023〕3号


韶关市中医院:

  你公司报送的《韶关市入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治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韶关市中医院拟投资110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韶钢东区大坑塘路韶关市中医院韶钢院区内(地理坐标:E113°38′56.119″,N24°41′59.443″)扩建韶关市入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治点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1500m2,主要新建一座四层隔离医学观察楼(占地面积584.4m2,建筑面积2319.6m2),新增54张床位,新增年接诊人数1.2万人次,一座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和一座事故应急池等详见《报告表》。本项目从韶关市中医院韶钢院区调配30名工作人员,不新增工作人员,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班10人,年工作365天。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水泥砂浆拌料回用及周围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院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韶钢污水处理中心。运营期,传染病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院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院区综合废水一并排入韶钢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修改单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梅花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护装备、洒水、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运营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封式,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中型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音。运营期,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限值。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可回收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门诊和住院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7日经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号:韶发改投审〔2021〕11号,项目代码为:2110-440000-04-01-711648。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  


公示版-韶关市入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治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