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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3-13 00:00:00 来源:监督管理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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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委办〔2016〕60号)精神,切实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进一步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加强,实现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隐患排查整治覆盖全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包括持证、在建非煤矿山企业。
三、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评估(2-10月)
积极组织和配合完成全市通过招投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对持证以及在建的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非煤矿山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
(二)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情况(3月)
1.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要求,按期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
2.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2号)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
3.是否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隐患排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5〕19号)要求,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隐患排查行动。
(三)尾矿库安全管理情况(4月)
(1)尾矿库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建设,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
(3)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排洪排渗设施、观测监测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坝体外坡比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程要求;
(4)尾矿库坝体有无变形、裂缝、滑坡,坝面有无拉沟、渗漏、植被保护;
(5)库区内是否存在外来废水、废弃物入库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6)停产企业尾矿库是否有专人值守,并坚持有关管理制度。
重点监管企业是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和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在用尾矿库。
(四)防边坡垮塌事故情况(5月)
(1)露天矿山是否严格遵循自上而下开采的顺序,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台阶(分层)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是否制定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3)是否对工作帮坡面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及时进行处理;
(4)大型终了边坡、高陡边坡、采场入口及相关危险源点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5)是否加强边坡的监测监控。
重点监管企业是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和各有防边坡垮塌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
(五)大型排土场安全管理情况(5月)
1.排土场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带、总边坡角等参数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
2.是否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监测;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边坡脚是否存在捡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排土场周边是否存在影响排土场稳定的生产生活活动;
4.排土场应急预案、应急机制是否完善。
重点监管企业是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和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六)采空区治理情况(6月)
1.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2.对大面积采空区是否编制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治理措施、资金和完成时限;
3.是否存在开采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4.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矿山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5.是否落实采空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联动机制。
重点监管企业是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和岭矿业有限公司。
(七)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事故情况(9-10月)
(1)是否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是否为每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2)井下主要通道安全标志、避灾路线是否标示明确;
(3)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测风、测尘等专职通风技术人员;
(4)矿井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
(5)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6)是否建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
重点监管企业是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镇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汲取市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严格执法。
各有关镇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规范检查执法行为,依法开展督查检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生产的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林业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各有关镇要把治理行动与防范重特大事故相结合,与非煤矿山“三项监管”、“五项执法”、重点地区攻坚克难等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与尾矿库综合治理、汛期安全检查、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相结合,专兼结合,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在强化预防、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