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曲江区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曲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 >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 科技计划管理 > 征集指南建议

关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12-27 17:29: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一、该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修订的?

《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印发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实施过程中收到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根据今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在《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19〕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实施情况,市科技局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二、什么是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下称“风险准备金”)?

是指由韶关市人民政府设立、联合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配套资金,用于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信贷力度,对科技信贷产生的风险按一定比例予以分担。

三、风险准备金的适用范围?

风险准备金适用于韶关市辖范围,用于推动我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

(一)支持各合作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在当地成立科技支行,分担科技支行对当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损失;

(二)扶持当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当地政府确定的需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其他事项。

四、风险准备金由谁管理?

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管理,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依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市科技局每年底召集各联席会议成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风险准备金当年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讨论下一年度有关政策措施等。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亦需临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解决。

五、申请风险准备金贷款的企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在本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国家或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为韶关地区的企业法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

(二)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特殊情况经联席会议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

(三)具有较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创新人才、管理团队和一定的经济规模;

(五)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已完成整改),信誉良好;

(六)“韶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中收录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收录条件另行制定。

六、风险准备金合作银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在韶关市辖范围设有独立分支机构且内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支行或专职服务部门;

(二)对韶关地区实行单独的科技信贷资金计划、风险定价等政策,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并开辟“科技信贷绿色通道”;

(三)若合作金融机构为担保公司,则还须有政府背景且有为科技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成功案例。

七、风险准备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风险准备金对单个企业的贷款期限、额度分别为不超过1年和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优质的企业经联席会议同意后可放宽到2000万元。

合作银行提供的贷款总额不低于风险准备金数额的10倍,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为低于抵押物价值部分的贷款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高于抵押物价值部分的贷款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具体贷款额度、利率等条款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八、风险准备金运作有哪些程序?

贷款程序、贷后监管、风险补偿。

九、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与贷款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征集公告→企业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初审→联席会议核定→告知与推荐→审(信)贷调查→贷款确认。

十、合作银行、服务中心在贷后监管过程中有何职责?

合作银行、服务中心应加强对风险准备金贷款项目的贷后管理和监督。合作银行应按季度向服务中心报送贷后监管报告和贷款执行情况,由服务中心汇总复核后,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报告本季度风险准备金贷款项目及入池企业的有关情况,提出风险防控建议。贷后监管情况应作为市科技局对合作银行、服务中心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一、如果贷款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尚未发生实质逾期但出现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或其它重大不利影响预计无法近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何处理?

合作银行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共同核实借款企业还贷能力,采取中止贷款合同等处置措施。

十二、若发生不良贷款,合作银行应如何处理?

合作银行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启动风险准备金代偿机制,程序是:合作银行申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核实→联席会议审核→市政府批准→补偿。

十三、如何实现风险准备金的监督?

风险准备金以专户形式存放于银行,实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双印鉴管理。由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负责日常运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绩效评价,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责任。

十四、若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

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利用政府风险准备金开展其它信贷业务、搭售其它金融产品的,一经核实,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警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情节严重的,政府取消其参与风险准备金业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若贷款企业的不良行为导致贷款风险,会产生什么后果?

贷款企业有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政府风险准备金的行为,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贷款企业及责任人列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若恶意逃避债务导致风险准备金和银行贷款损失,政府和金融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