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按照镇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强化科学管理,推进财政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保障各类惠民政策落实,全力服务于樟市新农村建设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现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总收入21365286.6元,财政总支出17868214.64元,收支结算对比结余3497071.96元。结余数较大的原因主要为部分资金需根据项目推进支付。此外,根据上级要求,自2016年7月起,取消预算内帐和预算外帐。
(二)财政收入情况
财政收入由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组成,其中预算内收入为1232284.42元,预算外收入为679506.89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9407438.29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5757元。
一、预算内收入
(一)转移性收入1232284.42元;
1、专项补助收入:1232284.42元;
其中(1)县级补助收入:1232284.42元;
包括:①民政办收入:25000元;
②文化站收入:34101.76元;
③村干经费收入:362417.28元;
④超收分成及补助收入:366331元;
⑤村委及居委会收入:170000元;
⑥政府收入:31300元;
⑦农林水建设及维修资金收入:74600元;
⑧五保供养补助收入:24948元;
⑨遗属抚养收入:13356元;
⑩生态文明建设经费收入:81000元;
⑾“妇女之家”示范点专项资金收入:23500元;
⑿其他收入:25730.38元;
二、预算外收入
(一)非税收入:679506.89元;
1、补助收入:149679元;
其中(1)财政部门补助收入:1554元;
(2)上级部门补助收入:148125元;
2、乡镇自筹统筹收入:529827.89元;
其中(1)分成款收入:203382.89元;
(2)管理费收入:256600元;
(3)卫生费收入:14400元;
(4)其他收入:25445元;
三、上级补助收入
(一)零余额账户收入1814569.56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收入:1606569.56元;
其中(1)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收入:390000元;
(2)交通补贴收入:167250元;
(3)车辆经费收入:60000元;
(4)分区发展专项资金收入:299709.39元;
(5)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收入:689610.17元;
2、农林水收入:208000元;
其中(1)农村综合改革收入:208000元;
包括:①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收入:92000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收入:116000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93440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收入:663440元;
其中(1)超收分成、薄弱乡镇及困难补助收入:80000元;
(2)其他收入:583440元;
包括:①其他收入:15090元;
②普查经费收入:15000元;
③生态产业发展资金:200000元;
④公共场所标识改造资金收入:160000元;
⑤农村财务监督平台收入:193350元;
2、维稳经费收入:30000元;
(三)国防工作收入:32339元;
1、民兵工作收入:32339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234590.74元;
1、文化工作收入:136590.74元
其中(1)文化站人员工资收入:51590.74元;
(2)旅游发展收入:85000元;
2、体育工作收入:98000元;
其中(1)其他体育收入:98000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57714元;
1、民政管理业务收入112900元;
其中(1)拥军优属收入:28900元;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收入:84000元;
2、抚恤收入:13356元;
其中(1)死亡抚恤收入:13356元;
3、社会福利收入:484458元;
其中(1)老年福利收入:484458元;
4、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收入:5000元;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收入:42000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807069元;
1、计划生育事务收入:807069元;
其中(1)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收入:3600元;
(2)计生工作经费:803469元;
(七)城乡社区收入:501732元;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501732元;
其中(1)清洁美收入:440732元;
(2)文明创建活动收入:61000元;
(八)农林水收入:14594842.99元;
1、农业收入:2272885.52元;
其中(1)农村道路建设收入:51197元;
(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收入:154543.52元;
(3)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收入:5000元;
(4)其他农业收入:2062145元;
(5)其他收入:20000元;
2、林业收入:2701502.5元;
其中(1)生态公益林补偿收入:2265902.5元;
(2)护林员工资与工资经费收入:435600元;
3、水利收入:66302.97元;
其中(1)水库建设移民收入:38125元;
(2)水管员工资收入:28177.97元;
4、扶贫收入:6493936元;
其中(1)精准扶贫收入:3608936元;
(2)各单位存入扶贫资金收入:2885000元;
5、农村综合改革收入:3060216元;
其中(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收入:3005656元;
包括:①在职两委干部工资收入:1681508元;
②退休两委干部工资收入:156500元;
③贫困村办公经费收入:150000元;
④非贫困村办公经费收入:160000元;
⑤村办公经费收入:857648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收入:54560元;
(九)其他经费收入:71141元;
1、奖励经费收入:7114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1、利息收入:44257元;
2、其他收入:1500元。
(三)财政支出情况
财政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868214.64元。
(一)预算内支出:4097385.72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673.64元;
其中(1)乡镇政府支出:756679.08元;
包括:①干部伙食补助支出:28992元;
②电费支出:36865.12元;
③维护费支出:41473.99元;
④会议费支出:9456元;
⑤培训费支出:8105元;
⑥公务接待支出:355111元;
⑦公务用车支出:62916.59元;
⑧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3240元;
⑨电话、网络费支出:23142.89元;
⑩其他支出:137376.49元。
(2)村委及居委会支出:526452.08元;
(3)文化站及水管所支出:25542.48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10.03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594.99元;
包括: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9557.8元;
②抚恤支出:13776元;
③农村社会救济支出:24948元;
④自然灾害重建及生活补助支出:404313.19元;
(6)农村卫生支出:131760元;
(7)农林水事务支出:2152847.06元;
包括:①农业支出110600元;
②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781700元;
③水利支出:20677.6元;
④扶贫开发支出:239869.46元;
(二)预算外支出:1708103.49元;
1、政府支出:857570.87元;
其中(1)广乐支出:115900元;
(2)电网线路支出:285283元;
(3)樟市河支出:72339元;
(4)北江航道支出:318227元;
(5)X317线路支出:1990元;
(6)其他支出:63831.87元。
2、计生支出:345000元;
3、农办支出:20400元;
4、居委支出:19400元;
5、各村委支出:238200元;
6、公路款支出:2000元;
7、小学支出:5000元;
8、三定干部支出:1554元;
9、支持款支出:112843.62元;
10、两新组织经费支出:46300元;
(三)零余额账户支出1814569.56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06569.56元;
其中(1)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支出:390000元;
(2)交通补贴支出:167250元;
(3)车辆经费支出:60000元;
(4)分区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99709.39元;
(5)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支出:689610.17元;
2、农林水支出:208000元;
其中(1)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8000元;
包括:①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92000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16000元;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688.35元;
1、维稳工作支出:399051.35元;
2、人大工作支出:36234元;
3、纪委工作支出:22667元;
4、消防工作支出:25737元;
5、安全生产支出:34076元;
6、普查工作支出:10000元;
7、科技工作支出:30000元;
8、其他支出: 2923元;
(四)国防支出:94167元;
1、民兵支出:94167元;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246.08元;
1、文化支出:81246.08元;
其中(1)文化站人员工资支出:46642.08元;
(2)旅游发展支出:34604元;
2、体育支出:95000元;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89.63元;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400元;
其中(1)拥军优属支出:28900元;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500元;
包括:①其他支出:9500元;
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000元;
2、抚恤支出:13356元;
其中(1)死亡抚恤支出:13356元;
3、社会福利支出:441860元;
其中(1)老年福利支出:441860元;
4、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5000元;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14873.63元;
其中(1)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37000元;
(2)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支出:77873.63元;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000元;
1、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5000元;
其中(1)计划生育机构支出:70000元;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5000元;
(八)城乡社区支出:331679.8元;
1、清洁美支出:331679.8元;
(九)农林水支出:8183744.01元;
1、农业支出:4157989.94;
其中(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支出:137269.66元;
(2)其他农业支出:4020720.28元;
包括:①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支出:3708123.10元;
②国土巡查支出:300294.18元;
③其他支出:12300元;
2、林业支出:940828.5元;
其中(1)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584428.5元;
(2)护林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356400元;
3、水利支出:79938.37元;
其中(1)农田水利支出:50000元;
(2)水管员工资支出:29938.37元;
4、扶贫支出:155400元;
其中(1)精准扶贫支出:60181元;
(2)各单位存入扶贫资金支出:95219元;
5、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849587.2元;
其中(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2816087.2元;
(2)在职两委干部工资支出:1507837.2元;
(3)退休两委干部工资支出:141250元;
(4)贫困村办公经费支出:150000元;
(5)非贫困村办公经费支出:160000元;
(6)村办公经费支出:857000元;
(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3500元;
包括:①其他支出:33000元;
②妇女之家示范点支出:500元;
(十)其他经费支出:71141元;
1、奖励经费支出:71141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预算法》、区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治理、基层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投入;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支出公共性。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勤俭节约,发挥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总收入力争比2016年财政总收入增加10%,即2017年财政总收入2350万元,财政总支出2300万元,收支结算对比结余50万元。
(二)财政收入情况
财政收入由上级补助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组成,其中补助收入为23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万元。
一、上级补助收入
(一)零余额账户收入240万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收入:220万元;
其中(1)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收入:35万元;
(2)交通补贴收入:18万元;
(3)车辆经费收入:6万元;
(4)分区发展专项资金收入:30万元;
(5)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收入:81万元;
(6)乡镇补贴收入:50万元;
2、农林水收入:20万元;
其中(1)农村综合改革收入:20万元;
包括:①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收入:10万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收入:10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26万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收入:223万元;
其中(1)超收分成、薄弱乡镇及困难补助收入:30万元;
(2)其他收入:193万元;
2、维稳经费收入:30000元;
(三)国防工作收入:5万元;
1、民兵工作收入:5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26万元;
1、文化工作收入:15万元
其中(1)文化站人员工资收入:6万元;
(2)旅游发展收入:9万元;
2、体育工作收入:11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76万元;
1、民政管理业务收入12万元;
其中(1)拥军优属收入:3万元;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收入:9万元;
2、抚恤收入:2万元;
3、社会福利收入:56万元;
4、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收入:1万元;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收入:5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80万元;
1、计划生育事务收入:80万元;
(七)城乡社区收入:50万元;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50万元;
(八)农林水收入:1643万元;
1、农业收入:257万元;
其中(1)农村道路建设收入:6万元;
(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收入:5万元;
(3)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收入:1万元;
(4)其他农业收入:245万元;
2、林业收入:276万元;
其中(1)生态公益林补偿收入:231万元;
(2)护林员工资与工资经费收入:45万元;
3、水利收入:7万元;
其中(1)水库建设移民收入:4万元;
(2)水管员工资收入:3万元;
4、扶贫收入:712万元;
其中(1)精准扶贫收入:396万元;
(2)各单位存入扶贫资金收入:316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收入:391万元;
其中(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收入:386万元;
包括:①在职两委干部工资收入:226万元;
②退休两委干部工资收入:18万元;
③贫困村办公经费收入:15万元;
④非贫困村办公经费收入:16万元;
⑤村办公经费收入:111万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收入: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1、利息收入:4万元。
(三)财政支出情况
财政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0万元。
(一)零余额账户支出240万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0万元;
其中(1)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
(2)交通补贴支出:18万元;
(3)车辆经费支出:6万元;
(4)分区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万元;
(5)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支出:81万元;
(6)乡镇补贴支出:50万元;
2、农林水支出:20万元;
其中(1)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万元;
包括:①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0万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万元;
1、其他政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0万元;
其中(1)两新组织经费支出:5万元;
(2)人大工作支出:15万元;
(3)纪委工作支出:10万元;
(4)安全生产工作支出:8万元;
(5)维稳工作支出:40万元;
(6)武装工作支出:5万元;
(7)消防工作支出:5万元;
(8)科技工作支出:3万元;
(9)普法工作支出3万元;
(10)干部伙食补助支出:3万元;
(11)电费支出:4万元;
(12)维护费支出:5万元;
(13)会议费支出:2万元;
(14)培训费支出:2万元;
(15)公务接待支出:36万元;
(16)公务用车支出:6万元;
(17)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万元;
(18)电话、网络费支出:3万元;
(19)重点项目支出:80万元;
(20)其他支出:4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
1、文化支出:10万元;
2、体育支出:10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
2、抚恤支出:2万元;
3、社会福利支出:50万元;
4、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万元;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2万元;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
1、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万元;
其中(1)计划生育机构支出:7万元;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
1、清洁美支出:40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1645万元;
1、农业支出:257万元;
其中(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支出:5万元;
(2)其他农业支出:252万元;
包括:①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支出:190万元;
②国土巡查支出:30万元;
③其他支出:32万元;
2、林业支出:276万元;
其中(1)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231万元;
(2)护林员工资与工资经费支出:45万元;
3、水利支出:9万元;
其中(1)农田水利支出:6万元;
(2)水管员工资支出:3万元;
4、扶贫支出:712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91万元;
其中(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86万元;
包括:①在职两委干部工资支出:226万元;
②退休两委干部工资支出:18万元;
③贫困村办公经费支出:15万元;
④非贫困村办公经费支出:16万元;
⑤村办公经费支出:111万元;
(2)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万元。
三、增收节支,努力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重点保障公共财政支出,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教、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二是重点保障新农村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惠民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三是在努力统筹盘活用好各类建设资金的基础上,遵循适度集中、确保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切实保障政府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二)创新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落实举措,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效能性。坚决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约束,确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制止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使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放在镇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敏锐性。二是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形式。要按照区财政局和镇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全体财政干部参加财经知识培训,以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视野。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廉政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求真务实,主动作为,以优异成绩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樟市建成生态宜居旅游城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