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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补充)

时间:2018-03-19 00:00:00 来源:曲江水务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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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水务局本级和下属4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包括:三防办、移民办、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办。
第二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2015 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 2015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度总收入2142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1370.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6.37万元,增加9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2 .其他收入1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局下属单位移民办分红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度总支出21417.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417.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2015年争取项目资金和2014年争取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24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15年争取项目资金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对离退休费,移民扶持基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8.59万元,增加171%,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费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2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支出减少。
4. 城乡社区支出1660.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1.7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资金减少。
5. 农林水支出17842.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8.74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6. 住房保障支出33.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4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项目增加。
7. 其他支出298.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资产占用费返还、堤围费和水资源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1.16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堤围费和水资源费支出项目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37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10.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382.33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预算指标不包括上级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0.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64 万元,减少33 %;主要原因是2015年预算水利工程多,各项工程财政配套资金多,包括18宗农村饮水工程,马坝河治理工程、小坑水库灌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等,但工程实际实施项目资金没有达到预算资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40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1.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413.2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决算报表包含上级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0.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64 万元,减少33 %;主要原因是2015年水利工程多,各项工程财政配套资金多,包括18宗农村饮水工程,马坝河治理工程、小坑水库灌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等,但工程实际实施项目资金没有达到预算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55.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50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24.6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1660.49万元,主要用于冬修水利工程、区十八宗农村饮水工程、樟市河治理工程,演山水厂扩建等工程支出;农林水(类)水利(款)17842.98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经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33.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类)其他(款)298.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堤围费和水资源费项目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1万元,完成预算31.19万元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17.71万元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预算13.48万元的9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 万元,下降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8万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2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176批次,接待人数共2160人次。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检查接待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24.2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报表应急水毁工程维修等支出调整在防汛经费中的项目支出中反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随之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南山、乌泥田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南山、乌泥田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概算经韶关市水务局批复后分别为:南山水库:223.26万;乌泥田水库:435.38万。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工程从规划、可研、初设、实施方案批复、资金下达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四制”要求进行,项目实际全部完成,达到目标进度要求,发挥应有效益。项目评分效果指标2分。绩效监控得30分:资金管理中的资金分配4分,资金到位2分,资金支付0分,支出规范性6分;事项管理中的实施程序8分,管理情况4分。绩效结果得48分:经济性预算(成本)控制5分;效率性完成进度及质量10分;效果性中的社会经济效益25分,可持续发展3分;公平性公众满意度5分。总分94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部门决算表(补充).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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