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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食药监局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5-09-15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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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2015年1月至4月我局扎实开展了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共有生产加工单位92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41家共46张证,小作坊51家。2015年1月至4月我局有效保障了我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未发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二)巡查监督情况。2015年1月至4月共出动巡查人员171人(次),巡查了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河粉、含乳饮料、茶叶、米酒、瓶(桶)装饮用水、其他饮料在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共5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检查过程中,我局监管人员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单位原辅料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有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可能会对最终产品造成污染的环节予以排查,重点关注原辅料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原辅料采购验证制度未认真落实,相关台账记录不齐全、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我局检查人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基本情况。
根据韶关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8号)和《韶关市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2014年3月31日,我局已承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应职责。由于我局相关监管机构尚未完善,监管人员尚未到位,在机构改革过渡时期内,我局委托区工商局继续履行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职责。
(一)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1月至4月新增食品经营户59家,减少26家,截至目前共有2353家食品经营户取得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巡查监督情况。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济户管理制度,分级分层将本地区食品经营户相关内容纳入经济户口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建档,谁管理”的原则,由属地工商所按照“一户一档、一档多卷”的要求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登记档案,对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经营主体分类列项管理。20151月至4月食品流通环节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集贸市场95个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72户次
三、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保障我区食品安全。
(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肉制品、含乳食品、酒类、饮料、食用油及各类节日热销食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组织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管,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节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经营单位310家。执法人员主要对相关行业的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加强社会责任,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原辅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打击走私肉专项行动。
        2015年2月9日至11日,我局联合区工商局,对全区冻库和市场应节食品展开地毯式专项检查行动,以牛肉等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肉类为重点;以肉类储存点、冷库、销售市场、肉类集散地及省交通运输要道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疫区牛肉及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肉类。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对全区3家冻库和30余家冻肉经营使用单位的证照是否合法有效,生产经营者的进货渠道是否正当合法,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进出口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存在销售标签违法、“三无”、过期变质冷冻肉类产品等行为进行了检查。下一步,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强化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监管的同时,将继续保持打击走私肉类产品的高压态势,持续不定期开展全区拉网式突击检查。
(三)加强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对全区范围内的4家散装白酒小作坊和236户酒类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车辆26台次。在监管过程中加大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执法人员督促酒类经营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经营,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重新建立并完善白酒小作坊的档案资料, 重点检查小作坊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各台账记录情况、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等。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但个别小作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原材料采购记录和产品生产、销售记录不全;三是生产环境状况较简陋等。对此,我局食品监管人员要求存在以上问题的作坊立即进行限期整改,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原材料进货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对4家白酒小作坊生产的白酒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总酸、总酯。截至目前,4家白酒小作坊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开展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的通知》,我局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曲江区食药监局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工作方案》成立了韶关市曲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专项整治行动。
2月10日,我局联合区卫计局对江畔、亿华和中心农贸市场等家禽经营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重点查看了家禽经营户持证情况、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等情况。2月21日和26日,我局参与了由区卫计局牵头的春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休市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暂未发现活禽经营户有违反休市和“零存栏”要求的行为,我局监管人员强调:市场负责人如发现有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必须立即制止;活禽经营户进货必须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违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条和《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2015年3至4月,我局检查人员将省局印制的《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宣传画册送至城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活禽经营户手中,细致讲解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对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家禽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活禽经营户配合家禽管理的各项工作。农贸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督促活禽经营户做好“零存栏”工作。
(五)推广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
    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大力推广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并于4月25日组织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参加了市局开办的首期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培训班。目前,我区已有3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完成注册,多个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加强禽流感安全宣传和教育,推动家禽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
(一)约谈市场开办者。
2月13日,我局参与了由区卫计局牵头的对市场开办者的约谈。约谈中,我局监管人员对市场开办者提出了具体对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二是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进货渠道、信用状况等,并指派专人每天对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巡查;三是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活禽的检疫与产地等相关信息,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查验进场交易活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防止不合格的活禽进入市场;五是制止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
    2015年3月11日晚上8点半,我局组织人员对曲江江畔、亿华、中心三家农贸市场落实“零存栏”情况进行了暗访。暗访中发现市场里仍然有部分家禽经营户把家禽存放在档口过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2015年3月13日约谈了上述三家农贸市场的开办者,约谈首先分析了当前禽流感蔓延的趋势,通报了暗访的情况,提醒市场开办者要高度重视,小心防范。约谈中对开办者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二是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进货渠道、信用状况等,并指派专人每天对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巡查;三是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活禽的检疫与产地等相关信息,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查验进场交易活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防止不合格的活禽进入市场;五是制止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若违反以上几点,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家禽经营户宣传禽流感防控知识。
2月16日至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曲江江畔、亿华、中心、三村等六个农贸市场的家禽经营户开展了“1110”防控宣传行动。此次宣传行动按照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和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向市场负责人和家禽经营户发放了《致活禽经营者的告知书》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严禁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家禽上市交易。二是严格把控流向。指导经营户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登记、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零存栏制度。督促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者档案、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等规定。此次宣传行动共出动人员20多人次,向50多家家禽屠宰经营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0份。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保障我区食品安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