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
年度韶关市曲江区
人社局(含就业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2 个,分别是: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曲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管理技工学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专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负责组织实施人事考试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
、区人社局人员构成情况: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20人,执法编7人,事业编30人。后勤服务工作人员5人,2017年末在职59人,其中行政20人,执法编3人,参公人员6人,后勤工作人员5人,事业25人。退休20人。
2
、区就业局人员构成情况: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15人。2017年末在职19人,其中事业19人。另外离岗退养0 人。退休2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推动落实各项就业任务。
2
、以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3
、以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
4
、以充实我区人才队伍、提升人事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人事人才工作机制。
5
、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目标,更加注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108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41万元,减幅10.66%,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108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84.7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979.7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0.32%,比上年减少167.41万元,减幅14.59%,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对应经费随之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5.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68%,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6.72%,原因是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其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区级配套就业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支出;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5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22.2%,原因是部门增加一辆公务用车,相应经费预算随之增加。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6.5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
就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01.40万元,包括办公50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14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费用67.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包括电梯设备2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完成市下达的就业、社保任务指标;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充实我区人才队伍。
(四)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