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曲民[2012]4号
关于印发《曲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等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相关股室,婚姻登记处: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曲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等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曲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等级创建
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100号)和市民政局《关于下发〈韶关市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民基 [2012]2号)精神,为有效开展等级婚姻登记处创建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民发[2011]100号和韶民基 [2012]2号文件精神,通过大力推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新时期社会公众对婚姻家庭工作的服务需求,树立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为创新社会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努力实现婚姻登记工作“机构正规化、人员专职化、场地专门化、登记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手段信息化”,力争到2013年,婚姻登记处达到国家
三、创建标准和内容
(一)创建标准
以《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国家
(二)创建内容
1、加强机构建设。争取机构编制部门批复局婚姻登记处列为行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费落实并有制度保障,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和服务需求。按标准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且为行政编制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配备婚姻颁证员和婚姻家庭辅导员。
2、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婚姻登记员、婚姻颁证员的资格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从事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并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使工作人员配置符合国家
3、加强队伍建设。婚姻登记员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熟知婚姻政策法律和业务操作规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婚姻登记员挂牌上岗,着装整洁统一,语言文明,语调平和,举止得体,微笑服务。
4、完善办公设施。根据民政部(民发[2011]100号)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婚姻登记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办公场所设置符合国家
5、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与全省联网,在全省婚姻登记工作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备有可实现数据上传的应急单机版登记软件,开通网络预约系统。强化婚姻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婚姻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已将辖区9个乡镇、3个厂矿在
6、规范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将婚姻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投诉渠道及反馈要求等公布于众,接受当事人及其他群众监督。严格规范登记处内部管理和登记程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服务婚姻当事人办事的制度,以及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业务学习,考评奖惩办法、应急预案及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登记程序实现“零差错”。进一步丰富便民举措,充分利用好婚姻登记信息平台,拓展咨询、预约服务渠道,做到在线实时登记、信息查询和出证等服务。如开设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可通过当地114服务台查询,悬挂婚姻登记处标识牌,公告对外办公时间、工作职责,只收取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当事人与婚姻服务机构签订自愿接受服务名单,不断深化婚姻登记公共服务内涵,提高婚姻登记处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无投诉和行政过错败诉案件发生。
四、时间安排
开展创建国家
五、实施步骤
开展创建国家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一是成立国家
(二)实施落实阶段
婚姻登记处严格对照国家
(三)申报评定阶段
按照开展国家
六、组织保障
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加强对婚姻登记处等级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覃玉柏副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潘康柏(政权社区和区划地名股股长)担任,成员由马金莲(婚姻登记处主任)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权社区和区划地名股,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康柏同志兼任。我局把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纳入婚姻登记处工作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局领导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工作,与编办、财政等部门搞好协调,解决机构、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处3A级等级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