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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北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牛仔服装生产线洗水设备升级及水重复利用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2-08-12 10:56:52 来源:环境保护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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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曲审〔2022〕17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北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牛仔服装生产线洗水设备升级及水重复利用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北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牛仔服装生产线洗水设备升级及水重复利用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韶关市北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在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白土片区C7区(地理坐标为E113°30'35.176″,N24°40'19.873")建设牛仔服装生产线洗水设备升级及水重复利用技术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278.17m2,拟对现有牛仔裤生产及水洗线进行搬迁升级,搬迁到厂内已建的制衣车间及制衣附属车间,分三期建设,升级后年产600万牛仔裤,并建设配套水洗生产线。同时,本项目还拟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及污泥干化设施,其中中水回用设施采用“絮凝沉淀+精密过滤+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芬顿”处理工艺,处理能力3500m 3/d,项目建成后,中水回用率65%,大大降低废水排放量;污泥干化设施采用“隔膜板框压泥机+真空干化”处理工艺,主要处理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印染污泥,处理量为30t/天,主要生产设备有制衣设备、水洗设备、前处理系统、超滤系统、芬顿系统、加药系统、污泥干化等,主要原辅材料有酵素、漂水、苏打等(详见《报告表》)。本项目水洗制衣工序劳动定员450人,现有水洗制衣工序劳动定员100人,拟新增劳动定员350人,制衣车间每天一班,工作11小时,水洗车间每天2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厂区设食堂及宿舍。现有项目劳动定员950人,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合计劳动定员1300人。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扬尘点洒水降尘。运营期,生产废水、B区生活污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设施进行物化处理+水解+好氧+絮凝沉淀+精密过滤+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芬顿处理后,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均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要求。A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执行曲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运输,保持车辆整体整洁,防止沿途撒漏,清理撒漏现场、定期清洗施工场地出入口”等防治措施减少扬尘。运营期,镭射废气经水喷淋(含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呈有组织排放;喷马骝废气经水喷淋后通过30m高排气筒呈有组织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手磨废气经通风口水帘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厂界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锰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施工、加强车辆管理等防治措施降噪。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基础、加强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在场内周转于回填、绿化、道路等,无法回填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运营期,边角料、一般材料的包装材料、水喷淋收集的粉尘均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污泥外售制砖;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2年3月1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获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1-440205-04-02-151543,2022年7月14日进行变更(〔2022〕2999)。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1日


北纺水洗(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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