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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1-29 11:14:13 来源:曲江区供销社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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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曲江区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曲江区供销社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曲江区供销社系统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重大接待事务、财务费用管理制度、基层理事会职能职责管理办法等,如在今年10月份,在处置我供销社下属企业联合贸易公司位于东莞市石碣镇的8间铺面时,首先是通过区联社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其次是对该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同时还向曲江区政府报告,并且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显现出我供销社党组核心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区供销社党组议事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通过会议通过决议后,由办公室形成纪要,在整改期间共编《会议纪要》11期;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区联社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把抓大事议大事职责落实到位。如在我区贯彻上级关于基层社改造的工作推进时,对办公室装修和用品购置、对专项资金的投入等问题都全部列入党组议事议程,截至11月底止,我供销社党组累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事项达11次,已初步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抓大事议大事职责落实不够到位得到纠正。党组已设立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同时还专门使用了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行政会议记录的专门记录本,确保管理条理清晰。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综合改革工作成效与预期有较大差距,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底子差问题突出,改革创新乏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我供销社成立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明确责任,切实抓好综合改革工作,完善区基一体化运营体系建设体系。二是落实好上级政策。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我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通知》,这些文件规定,为我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用足用好资金扶持政策。针对供销社资产收益低、改革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困难,省、市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重新恢复和改造基层供销社,截至到11月20日止,我供销社通过开门开放办社,引入社会能人加入供销社,如今年7月18日,由马坝中心合作社与广东亚北助农服务公司联合组建的曲江区新供销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开通运营,曲江区供销社与广东亚北公司合作,形成了优势互补,共同打造的围绕农产品种订单农业、冷链加工、仓储配送及农业电商于一体的“为农服务”的新型行业。另外,现正紧锣密鼓地在白土、小坑、大塘、枫湾的基层社进行改造,加快“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推进的步伐,实现“区基一体化”的进程。沙溪“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已获得了验收资格手续。目前,通过改革引进的管理人员年轻化明显,服务于“三农”、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2、关于再生资源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社党组对巡察中发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备案登记不到位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加大力度的整改:一是发动全区供销社工作人员对全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每发现一个收购点,安排人员对经营人员的证照进行登记,通过近2个月的巡查,全区95家个体经营户中有16家无证经营、61家手续不完善、15家经营地址与证照不符、32家没有备案登记。针对排查出对收购点进行分类,如,对位于城区沿堤南路收购点,长期出现乱堆乱放,我们供销社牵头联动多个部门,出去铲车两台,工人30多人次作为典型进行清理,现已还周边市民一个整洁的环境。另外,对石下角、南华寺村委旁、106国道两边等45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收购点,通过联合执法4次,协同多部门一律责令其关停,强行取缔。二是强化业务股室的功能。我社已经明确合作指导股的职能,并充实人员专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管理,整改期间共备案登记建立信息档案70多份,巡查达30余次等。三是形成联运机制。通过向区政府报告同意召开协调会,会议通过我供销社牵头,协同公安、工信、城管、环保、市场监督等13个部门联动按照《韶关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对城区的多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了全面整治。向涉及整改搬迁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发出《关于全面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共取缔无牌无证及脏乱污安全隐患大的经营网点45个,使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脏乱差得到有效规范,大大改善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环境。目前,为了巩固整治效果,建立长效机制,由我社牵头,举办2期再生资源经营人员80多人次学习,学习相关再生资源分类及相关安全常识,同时,向上级提出请示申请建设分拣场的设想,计划在曲江城区东、西、南、北郊外分别建四个分拣场,这样能有效改善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三)对思想建设抓而不实,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和责任制乏力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完善,学习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制定曲江区供销社《曲江区供销合作社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政治理论学习的意义。整改期间,为落实《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通知》精神,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首要政治学习的任务;二是聘请区委宣讲团来单位宣讲,如今年以来共聘请了区委党校张小章老师和宣讲团的王启敏来单位讲课;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规矩、强化党性修养等专题进行学习;四是每周定于星期五下午3时至4时为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截至11月底止,我供销社共集中学习8次,调研专题4项,收到干部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20多篇,现我区政治学习取得明显实效。

2、关于学习内容杂乱,形式单一,存在“以会代学”现象的整改情况。我社党组制定了《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课题内容上,重点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等作为学习内容。在学习形式上,通过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和走进挂钩村联合学习以及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通过改正学习方式方法,使我供销社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党的方针政策。对指出我社学习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我社成立了《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论中心学习领导小组》,购买了统一标识的笔记本50本,分发到干部职工手中,按照分类进行记录、做笔记,由一名分管领导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笔记,对不做记录或者记录不规范的及时提醒纠正。

(四)对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期间,我供销社严格按照《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为持之以恒推进我供销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切实做好以学促进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精神,确保学习效果做到学与致用,起到实效。一是我社成立了由区社党组书记、主任钟松德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国均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二是为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稳步推进,做到提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贯彻落实强化分类指导打牢供销社基层党建工作,供销社总支书记维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本区供销社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布置;三是通过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每月召开“两学一做”学习专题讨论会的学习方法学习,全单位累计学习笔记达70多篇。还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把党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载体,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扣“两学一做”内容,9月、10月两次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梁展如故居和粤北红军纪念馆参观学习,通过这些活动,让干部职工在活动中有感悟、有收获。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意识形态主体意识淡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明确和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缺失,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我社采取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社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要求,调整我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区联社党组会、全体职工会的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及普通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合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区委总体发展思路。把握重大节日,召开节前提醒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狠抓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恶伞》,要求干部职工珍惜名节、注重操守、严守底线、警钟长鸣,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切实抓好下属企业和联系村茶园山村委的意识形态工作,掌握舆论动向。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截至11月底止,累计发放宣传册50多份,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30多人次。四是完善方案和制度。我社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制定《曲江区供销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印发《曲江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制度。五是积极参加培训。10月29日,我社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到韶关市供销合作社参加“全市供销系统意识形态暨保密工作培训会”,并将当前网络舆情特征、做好网络舆论工作的要求、网络舆情应对策略等主要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六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依托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今年以来累计更新信息12条,同时,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确保落实好我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我供销社为规范党建设基础工作,在整改期间,加大党建的力度,按照以下措施强化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区供销社党总支部和下属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播放电教片、订阅号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党支部学习,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累计组织党员30多人次观看党建电教片,有8名党员在“学习强国”学习软件达6500分以上。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次按照程序学习前向区工信局党委报批,区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结合分管供销社工作实际选题上党课。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全区供销社系统共上党课6次,召开党支部会8次,党员大会2场、民主生活会2场。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从7月至10月期间,我社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40多人次奔赴南雄市、仁化县城口、乌石镇分别参观了梅岭、“粤北红军纪念馆”、参梁展如故居。四是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供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五是认真做好党费标准的核定工作,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并按季缴纳到人事股专人负责,并及时做好党费的张榜公布,2019年,区供销社党支部累计共有20多名党员缴党费7000多元,我供销社党建工作明显收到成效。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我供销社党支部在落实2019年10月到期换届工作中,首先召开党支部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区供销社实际情况对党支部换届的有关工作进行酝酿、沟通,其次,向中共曲江区工信局党委呈报《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同时我社党支部制定了《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结合我社支委成员会议推荐和支部党员、群众推荐的情况,经区工信局党委考察、研究确定,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公示,确定选举时间,召开支部会和党员选举大会,把选举结果形成《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委员会成员选举党支部书记结果报告》报告区工信局党委获得批复。截至10月底止,我区供销社下属支部,区供销社机关支部、韶关片党支部、马坝片党支部下属三个党支部按照程序进行党支部换届,通过规范换届程序,完善党组织,使我区党区供销社的党组织得到完善。

(八)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我社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的学习形式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让支部所有党员了解发展党员的程序,熟悉发展党员每个环节: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上,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入党的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进行教育和鼓励,如我社党支部收到了张井养、黄慧香入党申请后,由区供销社机关支部书记陈国均同志分别找两位同志进行了谈话。二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环节上,区供销社党支部正式党员黄春英和徐强文分别向党支部推荐入黄慧香、张井养两位同志党两个积极分子,我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审查后报区工信局党委备案。三是在指定培养联系人上,我社支部指定黄春英和徐强文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黄慧香、张井养两位同志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接下来的程序,我区供销社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各项程序和步骤进行严格执行,通过三个月来的整改,我社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已得到了严格科学的规范。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前谈心谈话不充分,自我剖析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巡察问题反馈后,我社组织区联社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充分认识。如在今年9月开始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按照程序进行谈话和检视:一是在学习活动期间,通过谈心谈话交流,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分管企业负责人谈等形式进行充分的谈话,谈话后形成材料。二是在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的基础上撰写党员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和班子总结分析材料。如今年巡察问题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上,撰写的《曲江区供销联社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里,把巡察区供销社的14个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供销社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了《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党组班子及班子4名成员共检视出问题20个,提出整改措施20项,区委第四指导组进行了审核督导。通过两次民主生活会,检视到了问题,也制定了对应整改措施,这为规范了我区供销社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

(十)关于提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我社党组为规范提拔作用干部程序,在整改中,一是我社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必须按照规定方式、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我社党组已组织分管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定方案》和干部提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制度确定了三级审核机制,所有干部资料必须经过具体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方可盖章、签字、存档。二是关于人事档案不规范问题。已开展人事档案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人事档案,并建立一人一档;制定《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规定办理;规范建立专门的人事会议记录;规范工作程序,凡是涉及启动考察程序的干部,都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规范制作、收集、归档干部考察涉及的所有资料。三是下发通知对不符合“三定”方案设置财会股副股长和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进行免职,现各项程序得到规范。

(十一)、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落实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我社采取以下方面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组织全区供销社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纪律条例,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值班管理制度》,对制度中的条款内容让全部人员掌握,特别要理解我社干部职工在国家法定假日值班,一律补休不发放补贴的规定。如在2019年国庆节值班的人员中,一律安排补休,不进行补贴。在整改中,我社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法定节假日编排工作人员值班,发放值班补贴又安排补休现象的问题,已就责令相关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制度进行了如数清退,清退金额3300多元。二是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贯彻制度落实的具体办法。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照制度相应条款明确执行时应把握的尺度,如在整改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核把关不严,销假时间缺失,部分干部未按规定请休假期,个别干部未按程序请休假的问题,我社严格按规定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整个过程有清晰的历史痕迹反映,凡是未完善手续的一律不予休假。三是认真抓好考勤制度的真正落实。为此,我社制定了《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在办公室设置一本“考勤登记本”,每天对考勤上下班的信息进行登记,中途要出门办事的也要在“考勤登记本”办事内容栏中和回单位时间注明清楚,这样通过强化对各个岗位人员的实时监督掌控,注重对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其履行岗位职责真实情况,对没有执行制度或者登记有缺失由分管领导约谈出勤不正常人员责令其改进,保证组织监管有力,使我社的日常管理制度得到真正落实,提升了我社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十二)关于“两个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社党组对存在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区供销联社从9月至11月三个月时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8次,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温学习区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区委书记罗海俊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区纪委《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曲江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报告精神。在今年的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电教片《恶伞》、《浊流之虐》,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马鞍山廉政文化长廊参观廉政文化长廊,使领导干部清廉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党风廉政的重要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发挥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印发了《韶关市曲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全面安排部署我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到了每一个班子成员和股室、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我区供销社累计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份。推进制度性反腐,较好地促进了全区供销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对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有效地落实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四是加强交谈。我区供销社党组每个季度安排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指出问题,并要求分管领导要与分管的股室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谈心,每次谈话指定办公室人事干事作记录,形成文字记录保存,以更加有效地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9年,我区供销社系统没有任何通报、约谈的案例。

(十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1、对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我区供销社通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曲江区供销社系统财务支出月报告制度》,组织和选派区供销社机关和下属企业的财会人员10多人次赴省供销联社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熟悉掌握财会管理的一些规定。如在2019年中秋期间,区副食品公司的月饼厂销售额每天结余存入银行。9月下旬起,对凡涉及到工作业务的人员一律办公务银行卡,涉及到的现在业务一律用公务上结算,这样,通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第四季度起,我区供销社系统的现金管理得到加强。

2、对费用支出审批不严,票据报销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由区联社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费用管理制度,制定了《曲江区供销社系统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制度中明文规定费用报批流程,需完善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出纳必须凭由经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名后才报销支付相关费用。从区供销社机关、下属公司、基层社财务监督都要严格审核。如在今年10月对单位的大门进行修缮工程费用8000元支出上,通过区政府招标平台进行严格操作,按规定实行财务公开,讨论、预算、招标、验收进行把关,严格对票据入账手续进行完善。同时,开展下属企业资金管理专项集中整治,对在财务入账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对巡察组发现的财务费用支出审批不严,票据报销手续不完善的六个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对机关、企业的财经加以规范。

3、对下属单位业务接待费未按标准严格执行,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现金支付业务接待费现象普遍的整改情况。我社从9月至10月共2次组织干部职工30人次学习《韶关市贯彻落实中央规定精神实施意见》(韶曲发〔2018〕3号文件),对单位接待和业务开展等进行掌握了解,实行公务接待报批、来函接待审批、公务卡结算等来执行接待制度。10月份集中开展了全区供销社系统的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如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下属单位业务接待费业务接待餐费报销手续不完善、超标准接待、用现金支付,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的问题,都进行了一一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4、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为用好中央、省、市为扶持供销社改革基层社的专项资金,我社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区供销社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供销社的使用进行监管。结合当前供销社情况,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防止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进行学习,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邀请区财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和专业人员指点,更好地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收到专项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如,我社为落实对罗坑、白土等基层社改造任务,在收到上级财政拨付给我区基层改造中的资金后,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合理科学使用专项资金,2019年11月,韶关市供销社对我区使用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检查,肯定了我社使用改革资金的工作。今后,我社继续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工作。

5、对差旅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学习政策规定。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组织财会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财经管理制度》,尤其重点对差旅费管理规定进行重点学习,对需报销的差旅费发票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审核报销出差内容、出差时间、出差天数、出差地点等等,同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发挥财会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如今年10月中旬出差处理东莞石碣铺面价格评估时,从住宿费用、误餐补助金额到出差事由,再到经手人、证明人等注明清清楚楚,完善审核手续主以报销。二是强化差旅活动的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出差人员应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报销单中注明办事、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以及出差时间、地点,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财务部门在审核结算报销时,做好审核把关,对超出标准规定和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对巡察中发现超标准补助伙食补近进行了清退。对去东莞办事差旅费支出超标准1443元也进行了清退。

6、对部分津贴补贴发放依据不足,存在违规领取误工补贴现象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明确把握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可以发放的各项补贴的规定要求,对企业不符合要求发放的补贴一律清退。如对于区委巡察组反馈违规领取误工补贴的问题,我社立行立改,在整改期间,已责令大塘供销社相关人员清退2018年2月、2018年度、2015年5月春节加菜费、误工补贴分别6500元和3000元,对伍加跃、张振清、刘运兰等3人共600元的误工补贴也进行了清退,并举一反三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的整改。组织机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学习《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曲府(2017)28号文)条款,在我社成立了曲江区供销社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清查领导小组,对全区供销社下属公司、基层社所有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列入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改正。如在整改沙溪供销中心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工程项目中,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

 2、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合同流于形式,廉政风险大的整改。组织机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学习韶曲府〔2013〕31号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学习《工程合同法》,加强基层社、公司企业建设工程招投标内控机制,把工程项目列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备案,形成党组会对预算报告和验收都要审核把关,每个环节强化监督到位,防止出现规避招标程序等违规操作现象,如在今年进行罗坑基层社改造装修办公室和添置办公室用品时,一律通过讨论、预算并形成报告纪检组备案。对马坝供销中心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一期实体店装饰结算工程款671422.17元是否合理正在进行审核;对大塘供销中心合作社2015年12月实施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扩建装修工程结算价99698.84元的相关手续合理性进行内部审计;对区副食品公司2015年1月实施的厂房维修工程结算价大于造价预算的问题,已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限其把整个工程的情况报告给区供销社。

3、对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不严谨,存在规避财审的嫌疑整改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健全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等监管制度,严格遵循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二是对《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曲府(2017)28号文)条款进行学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大塘镇其田村下坝河排洪渠维修工程和大塘镇其田村车段陂工程预(结)算,两个项目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情况未打包招标的问题,我社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韶曲府〔2013〕31号文件,熟悉掌握工程投资的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加大力度整改,堵塞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问题。

4、关于项目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整改情况。我社对下属企业在综合改革中所有建设的工程项目资料,指定区联社成立综改办进行收集。一是制定了曲江区供销社系统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制定工程资料整编方案;二是指定区供销社综改办人员及时做好工程资料记录和收集;三是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马坝供销中心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一期实体店装饰工程和一期加工中心建设工程的档案资料重新收集,把区领导批示文件、工程竣工图纸、质量监督报告、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意见或预算送审资料、工程量计算书等资料补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666304,邮政信箱:韶关市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子邮箱:gxscoop@163.com。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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