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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3-31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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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    日在曲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吴东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曲江区 201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201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挑战 , 围绕融入主城区、对接珠三角战略,建设幸福美好新曲江的总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了全区综合财力。
一、地方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 214346 万元,同比减收 25010 万元,减少 10.4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80715 万元,同比增收 1635 万元,增长 2.07% ,可比口径增收 4819 万元,增长 6.35%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0.88% ,其中:国税部门完成 15625 万元,同比增收 929 万元,增长 6.32% ;地税部门完成 33902 万元,同比减收 1915 万元,减少 5.35% ;财政部门完成 31188 万元,同比增收 2621 万元,增长 9.17% 。税收 46385 万元,同比减收 1260 万元,减少 2.64%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57.47% 。非税 34330 万元,同比增收 2895 万元,增长 9.21% ,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42.53%
调入收入 6188 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将 2015 年净结余资金 6188 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6 年随着支出刚性增长,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年度预算,因此列入调入收入中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省、市各项戴帽补助收入 34692 万元,同比减收 21700 万元,减少 38.48%
    省、市专项补助收入 70575 万元,同比减收 652 万元,减少 0.92%
  地方一般债券置换收入 3234 万元。
  上年结余 18942 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 176099 万元,同比减支 38127 万元,减少 17.8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165411 万元,同比减支 34402 万元,减少 17.22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2.44%
(三)结余情况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 38247 万元,其中:滚存结余 29938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结余 3764 万元,净结余 4545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54881 万元,同比增收 4384 万元,增长 8.68% 。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 30167 万元,同比增收 7272 万元,增长 31.76% ,完成调整预算的 94.03%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45326 万元,同比增支 2525 万元,增长 5.9% 。区本级基金支出完成 26417 万元,增支 3970 万元,增长 17.69% ,完成调整预算的 84.33%
收支相抵,结余 9555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 6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44% 。支出完成 6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4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586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 。支出完成 469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13%
收支相抵,结余 11750 万元。
五、预算执行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区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算执行良好,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财力。
(一)财政收支运行平稳。 落实抓收入组织责任,发挥了协税护税机制作用,准确分析税源,实现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抓好土地出让、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盘活资产和资源。在国家一系列宏观政策因素的影响下,收入增长虽呈小幅回落,但仍然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监测,支出有保有压,突出 保重点、压一般 ,严控一般行政性经费和 三公 经费,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需要,解决了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补贴、城乡低保提标等增支困难。
(二)财政政策加力增效。 大力筹措财政资金,投入交通设施、市政工程、 三旧 改造等领域,推动城区扩容提质;投入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和曲江经济开发园区建设资金,推动园区扩能增效;投入节能减排和环保资金,治理生态发展产业,利用财政政策支持韶电、台泥、大宝山铜硫开发等重点项目;设立旅游发展基金,支持 大南华 旅游项目建设和罗坑茶文化节、枫湾花果文化节等特色旅游活动,推动旅游提档升级;争取上级扶持政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中小河流治理,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深入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PPP 财政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基本实现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区清理规范税收政策 40 项,取消不合理的 11 项;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项。创新财政政策手段推进分区发展战略,制定镇级土地出让、资产经营收入等财政激励措施,逐渐建立 钱责、事责、权责 相统一的分配机制,促进镇域协同发展。
(三)民计民生持续改善。 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释放改革发展红利。 2016 年民生支出 131094 万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79.25% 。教育方面支出 34522 万元,其中,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补助等政策 4309 万元;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30572 万元,其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城乡低保等资金 9261 万元;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23957 万元,其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卫生创强、城乡医疗救助、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等资金 2258 万元。落实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共 10386 万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落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8423 万元、扶贫资金 2492 万元、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 12104 万元。就业创业、巩卫创文、平安创建、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得到保障,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严把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关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核减资金 10389 万元,核减率 14.67% ;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6184 万元,节约率 11.98 %。坚持科学理财,对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资金使用、现金管理情况及其他专项进行检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坐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开展 小金库 ,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清理排查。加强债务预警,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五)区人大预算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有效落实。 区财政局认真执行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对 2016 年预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决议、审查报告,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建议已全部落实。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共 2 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法治透明预算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提升了财政工作水平,真正让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配合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仍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增长乏力,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拉动,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持续增长压力不断加大;二是新增支出需求量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运转面临较大困难;三是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撬动有待加强;四是绩效理念和绩效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7 年财政预算草案
 
展望 2017 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产业变革蓄势待发 , 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市三大主题、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区 一城五地 “135” 城镇发展体系、 五大工程 的实施,为财源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潜力。我们将紧紧抓住战略叠加新机遇,主动适应经济下行压力状况,在预测全区经济财政情况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经济、政策、改革等因素,编制 2017 年公共财政预算 , 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 24080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12.3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71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8 %。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 887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5.78 %。
省市各类戴帽补助收入 25157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27.48 %。
置换一般性债券收入 200 万元。
调入收入 5803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净结余 4545 万元及部分政府性基金结余超当年收入 30% 部分资金 1258 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调入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29938 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结余 3764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 240778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36.7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790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37.78 %,具体科目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33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9.23 %;
2. 国防支出 249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4.73 %;
3. 公共安全支出 123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1.58 %;
4. 教育支出 464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4.44 %;
5. 科学技术支出 325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60.4 %;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00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15 %;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22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1.56 %;
8. 医疗卫生支出 26544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0.8 %;
9. 节能环保支出 69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5.2 %;
1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673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90.15 %;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 2477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49.27 %;
12. 交通运输支出 53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14.19 %;
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747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65.04 %;
1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107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9.62 %;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230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81.59 %;
16.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75 %;
17. 住房保障支出 105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07 %;
1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06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4976.19%
19. 预备费 18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0.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10.08 %;
21. 其他支出 177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17.88 %。
上解省、市支出 8905 万元。
债券置换支出 3964 万元。
(三)结余情况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 28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69599 万元,其中:
区本级基金收入 3545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7.52 %。
上年基金结余 8297 万元(不含调入公共预算收入 1258 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 5000 万元。
置换专项债券收入 208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9594 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支出 35447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4.18 %。具体科目如下:
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5781 万元 (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9499 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1851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1419 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7001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011 万元 )
2. 农林水事务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9 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967 万元;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330 万元;
5.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147 万元;
6.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 万元。
7. 置换专项债券支出 20850 万元。
(三)结余安排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 5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6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2.3 %。主要是金叶公司上缴的红利及资产占用费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6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2.3 %。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7458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7.12% ,其中: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3918 万元;
2.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339 万元;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7175 万元;
4.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93 万元;
5.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313 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3267 万元;
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5343 万元;
8. 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 3634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5476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6.73% ,其中: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3918 万元;
2.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339 万元;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423 万元;
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593 万元;
5.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313 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260 万元;
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4377 万元;
8. 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46 万元。
(三)结余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 19813 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完成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 2017 年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转方式调结构,涵养地方财源
主动承接和服务韶关振兴发展 三大主题 和我区 一城五地 五大工程 战略实施,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放大资金效益,提升发展质量,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支持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扩大示范效应,壮大财源基础。采取基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落实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 各项措施。继续实施 营改增 和小微企业减税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助推税收型中小企业 小壮大 小做强 ,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培植财源增长点。支持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程,加快城北开发、影剧院周边旧城改造、 “135” 城镇规划和三大功能区建设,推动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财政惠农政策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完善路灯、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以支持环境保障、资源节约、绿色消费、低碳发展为重点的财政机制,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抓收支促平衡,确保财政健康运行
落实部门综合治税措施和收入组织责任,提高收入质量。挖掘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增收潜能,保证收入稳步增长。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 紧日子 思想,支出预算量入为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资金供给方向、方式和效率提出的新要求,把握财政收支的平衡点。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时效,维持大局运转。
(三)保基本兜底线,努力实现共享发展
弥补医疗、住房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完善基本服务均等化财政支撑机制,逐步实现基本服务人口全覆盖,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养老、医保、五保、残疾、低保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支持精准扶贫,着重解决困难群体贫困问题。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 织密民生保障网,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建立多元民生投入机制,增强民生保障能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民生科目预算支出 167057 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73.3% ,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科目增长 30% 以上。
(四)强管理促规范,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力度。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探索支出绩效考评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转变资金管理理念,严格预算约束,落实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可执行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贯彻落实预算法,适应财税改革新形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打造法治财政、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和改革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 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曲江 的目标,以严实的作风,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为融入主城区、对接珠三角增创更为有利的区位新优势。


附件1: 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附件 2 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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