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2
月
日在曲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吴东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曲江区
201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201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挑战
,
围绕融入主城区、对接珠三角战略,建设幸福美好新曲江的总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了全区综合财力。
一、地方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
214346
万元,同比减收
25010
万元,减少
10.45%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80715
万元,同比增收
1635
万元,增长
2.07%
,可比口径增收
4819
万元,增长
6.35%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0.88%
,其中:国税部门完成
15625
万元,同比增收
929
万元,增长
6.32%
;地税部门完成
33902
万元,同比减收
1915
万元,减少
5.35%
;财政部门完成
31188
万元,同比增收
2621
万元,增长
9.17%
。税收
46385
万元,同比减收
1260
万元,减少
2.64%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57.47%
。非税
34330
万元,同比增收
2895
万元,增长
9.21%
,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42.53%
。
调入收入
6188
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将
2015
年净结余资金
6188
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6
年随着支出刚性增长,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年度预算,因此列入调入收入中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省、市各项戴帽补助收入
34692
万元,同比减收
21700
万元,减少
38.48%
。
省、市专项补助收入
70575
万元,同比减收
652
万元,减少
0.92%
。
地方一般债券置换收入
3234
万元。
上年结余
18942
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
176099
万元,同比减支
38127
万元,减少
17.8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165411
万元,同比减支
34402
万元,减少
17.22
%,完成调整预算的
102.44%
。
(三)结余情况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
38247
万元,其中:滚存结余
29938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结余
3764
万元,净结余
4545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54881
万元,同比增收
4384
万元,增长
8.68%
。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
30167
万元,同比增收
7272
万元,增长
31.76%
,完成调整预算的
94.03%
。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45326
万元,同比增支
2525
万元,增长
5.9%
。区本级基金支出完成
26417
万元,增支
3970
万元,增长
17.69%
,完成调整预算的
84.33%
。
收支相抵,结余
9555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
6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44%
。支出完成
6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44%
。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586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
。支出完成
469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13%
。
收支相抵,结余
11750
万元。
五、预算执行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区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算执行良好,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财力。
(一)财政收支运行平稳。
落实抓收入组织责任,发挥了协税护税机制作用,准确分析税源,实现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抓好土地出让、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盘活资产和资源。在国家一系列宏观政策因素的影响下,收入增长虽呈小幅回落,但仍然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监测,支出有保有压,突出
“
保重点、压一般
”
,严控一般行政性经费和
“
三公
”
经费,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需要,解决了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补贴、城乡低保提标等增支困难。
(二)财政政策加力增效。
大力筹措财政资金,投入交通设施、市政工程、
“
三旧
”
改造等领域,推动城区扩容提质;投入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和曲江经济开发园区建设资金,推动园区扩能增效;投入节能减排和环保资金,治理生态发展产业,利用财政政策支持韶电、台泥、大宝山铜硫开发等重点项目;设立旅游发展基金,支持
“
大南华
”
旅游项目建设和罗坑茶文化节、枫湾花果文化节等特色旅游活动,推动旅游提档升级;争取上级扶持政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中小河流治理,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深入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PPP
财政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基本实现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区清理规范税收政策
40
项,取消不合理的
11
项;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项。创新财政政策手段推进分区发展战略,制定镇级土地出让、资产经营收入等财政激励措施,逐渐建立
“
钱责、事责、权责
”
相统一的分配机制,促进镇域协同发展。
(三)民计民生持续改善。
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释放改革发展红利。
2016
年民生支出
131094
万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79.25%
。教育方面支出
34522
万元,其中,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补助等政策
4309
万元;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30572
万元,其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城乡低保等资金
9261
万元;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23957
万元,其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卫生创强、城乡医疗救助、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等资金
2258
万元。落实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共
10386
万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落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8423
万元、扶贫资金
2492
万元、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
12104
万元。就业创业、巩卫创文、平安创建、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得到保障,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严把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关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核减资金
10389
万元,核减率
14.67%
;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6184
万元,节约率
11.98
%。坚持科学理财,对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资金使用、现金管理情况及其他专项进行检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坐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开展
“
小金库
”
,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清理排查。加强债务预警,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五)区人大预算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有效落实。
区财政局认真执行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对
2016
年预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决议、审查报告,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建议已全部落实。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共
2
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法治透明预算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提升了财政工作水平,真正让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配合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仍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增长乏力,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拉动,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持续增长压力不断加大;二是新增支出需求量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运转面临较大困难;三是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撬动有待加强;四是绩效理念和绩效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7
年财政预算草案
展望
2017
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产业变革蓄势待发
,
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市三大主题、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我区
“
一城五地
”
、
“135”
城镇发展体系、
“
五大工程
”
的实施,为财源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潜力。我们将紧紧抓住战略叠加新机遇,主动适应经济下行压力状况,在预测全区经济财政情况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经济、政策、改革等因素,编制
2017
年公共财政预算
,
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
24080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12.3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71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8
%。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
887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5.78
%。
省市各类戴帽补助收入
25157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27.48
%。
置换一般性债券收入
200
万元。
调入收入
5803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净结余
4545
万元及部分政府性基金结余超当年收入
30%
部分资金
1258
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调入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29938
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结余
3764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
240778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36.7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790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
37.78
%,具体科目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33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9.23
%;
2.
国防支出
249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4.73
%;
3.
公共安全支出
123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1.58
%;
4.
教育支出
464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4.44
%;
5.
科学技术支出
325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60.4
%;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00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15
%;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22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1.56
%;
8.
医疗卫生支出
26544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0.8
%;
9.
节能环保支出
6911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5.2
%;
1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673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90.15
%;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
2477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49.27
%;
12.
交通运输支出
53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14.19
%;
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747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65.04
%;
1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1071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9.62
%;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230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81.59
%;
16.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5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75
%;
17.
住房保障支出
10572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07
%;
1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06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4976.19%
;
19.
预备费
18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0.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10.08
%;
21.
其他支出
1776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17.88
%。
上解省、市支出
8905
万元。
债券置换支出
3964
万元。
(三)结余情况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
28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69599
万元,其中:
区本级基金收入
3545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7.52
%。
上年基金结余
8297
万元(不含调入公共预算收入
1258
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
5000
万元。
置换专项债券收入
208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9594
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支出
35447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34.18
%。具体科目如下:
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5781
万元
(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9499
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1851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1419
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7001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011
万元
)
;
2.
农林水事务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9
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967
万元;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330
万元;
5.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147
万元;
6.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
万元。
7.
置换专项债券支出
20850
万元。
(三)结余安排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
5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6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2.3
%。主要是金叶公司上缴的红利及资产占用费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6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2.3
%。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7458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27.12%
,其中: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3918
万元;
2.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339
万元;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7175
万元;
4.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93
万元;
5.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313
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3267
万元;
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5343
万元;
8.
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
3634
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54769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6.73%
,其中: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3918
万元;
2.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339
万元;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423
万元;
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593
万元;
5.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313
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260
万元;
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4377
万元;
8.
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46
万元。
(三)结余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
19813
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完成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
2017
年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转方式调结构,涵养地方财源
主动承接和服务韶关振兴发展
“
三大主题
”
和我区
“
一城五地
”
、
“
五大工程
”
战略实施,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放大资金效益,提升发展质量,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支持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扩大示范效应,壮大财源基础。采取基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落实
“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
”
各项措施。继续实施
“
营改增
”
和小微企业减税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助推税收型中小企业
“
小壮大
”
、
“
小做强
”
,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培植财源增长点。支持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程,加快城北开发、影剧院周边旧城改造、
“135”
城镇规划和三大功能区建设,推动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财政惠农政策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完善路灯、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以支持环境保障、资源节约、绿色消费、低碳发展为重点的财政机制,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抓收支促平衡,确保财政健康运行
落实部门综合治税措施和收入组织责任,提高收入质量。挖掘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增收潜能,保证收入稳步增长。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
“
紧日子
”
思想,支出预算量入为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资金供给方向、方式和效率提出的新要求,把握财政收支的平衡点。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时效,维持大局运转。
(三)保基本兜底线,努力实现共享发展
弥补医疗、住房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完善基本服务均等化财政支撑机制,逐步实现基本服务人口全覆盖,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落实养老、医保、五保、残疾、低保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支持精准扶贫,着重解决困难群体贫困问题。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
织密民生保障网,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建立多元民生投入机制,增强民生保障能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民生科目预算支出
167057
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73.3%
,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科目增长
30%
以上。
(四)强管理促规范,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力度。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探索支出绩效考评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转变资金管理理念,严格预算约束,落实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可执行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贯彻落实预算法,适应财税改革新形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打造法治财政、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和改革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
“
建设韶关重要经济增长极和幸福美好新曲江
”
的目标,以严实的作风,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为融入主城区、对接珠三角增创更为有利的区位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