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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1-23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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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在曲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吴东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曲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部门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围绕融入主城区、对接珠三角战略,推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情况
(一)地方公共预算
2017年,全区地方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59809万元,同比增收37231万元,增长16.73%。全区地方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39582万元,同比增支61012万元,增长34.17%。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019万元,同比增收4304万元,增长5.33%,可比口径增收5781万元,增长7.3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9930万元,同比增收4305万元,增长27.55%;地税部门完成35676万元,同比增收1774万元,增长5.23%;财政部门完成29413万元,同比减收1775万元,减少5.69%。税收收入52460万元,同比增收6075万元,增长13.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1.70%。非税收入32559万元,同比减收1771万元,减少5.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8.30%。
调入收入21913万元。一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将2016年净结余资金101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随着支出刚性增长,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年度预算,因此列入调入收入中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1801万元,其中调入2016年结转政府性基金1258万元,调入2017年政府性基金10543万元。
省、市各项戴帽补助收入58033万元,同比增收23992万元,增长70.48%。
省、市专项补助收入55343万元,同比减收21652万元,减少28.12%。
新增债券收入5000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764万元。
上年结余3073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8076万元,同比增支52665万元,增长31.84%,完成调整预算的99.97%。
上解支出17742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55万元。
退回置换一般债券支出509万元。
3.结余情况
地方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20227万元,其中:滚存结余19118万元,净结余11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975万元,同比增收27094万元,增长49.37%。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45741万元,同比增收15574万元,增长51.63%,完成调整预算的111.56%。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5189万元,同比增支29830万元,增长65.76%。区本级基金支出完成33563万元,同比增支7146万元,增长27.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4%。
收支相抵,结余678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支出完成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62%。
收支相抵,结余185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0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3%。支出完成54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
收支相抵,结余5887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经济工委的审查意见,区财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障重大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预算执行良好,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
(一)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推进预算改革,完整和准确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管理,收支进度均衡平稳。加快组织收入,完善抓收入机制,分析税收动态,设立了“协税办”,建立税收通报制度,开展协税护税工作,综合治税取得成效,主体税种和中小税种较快增长,拉动财政增收。加强非税征管,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全年出让土地面积775.79亩,出让收入37912万元,实现应收尽收。加强库款管理,保持存量在合理水平。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补贴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等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闲置沉淀的转移支付或者确因政策调整不再支出的,按规定及时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其中八项支出154212万元。加强预算支出监管,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二)大力支持区域经济提质增效
加大投入建设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与珠三角产业共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各项措施,增强有效供给,稳定经济增长。支持北江航道、台泥、曲江碧桂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交通设施资金,加快曲江大道、东环线、新白线路网建设,加快对接芙蓉新区,推进城区扩容提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力。推进分区发展战略,拨付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611万元,建设特色小镇,安排旅游基金推介茶文化、花果节、禅宗文化、温泉之乡特色旅游。安排264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大塘百林湾、罗坑船底顶等户外运动驿站,推动户外运动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增强辐射带动力。落实财政惠农政策资金,安排“三清三拆”资金1352万元、光明工程460万元,完善路灯、农网改造、饮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
(三)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7年民生支出173796万元,同比增长32.57%,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7%。安排资金保障精准扶贫、教育现代化和卫生创强“三大民生”工作。教育专项资金10498万元,其中义务教育6088万元,普通高中教育1532万元,落实教师“两相当”政策及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公共文化支出3922万元,落实文化“三下乡”活动、乡村小舞台、文化场馆建设、群众体育设施等资金;安排资金2900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建文明城市12701万元,打造善美之城;区本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94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共55100万元。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44650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分别增长6.06%、11.08%、19.02%,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再就业、低保提标、优抚安置、孤儿老龄等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释放改革红利。
(四)提高财政资金监管和使用绩效
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重采购轻验收、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约束力不强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把好资金来源、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额度标准等“关口”,全年实施采购395宗,节约资金29077万元,节约率18.72%。完成154项工程建设预(结)算评审,核减金额6641万元,核减率9.95%,防止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实现制度规范全覆盖,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全区65个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开展“白头单”入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债务预警,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全区服务平台区级1个、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7个全面建成运行,覆盖率达100%,形成了设施完善、网络畅通、管理高效的三级多功能服务平台。
(五)积极落实代表意见建议
区财政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共3件,政协提案建议2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和收集意见,推进意见、建议的实施和落实,真正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良策转化为财政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以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随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内涵和方式的变化,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的困难和不足,今后重点关注和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收入增幅下降。经济处于低速增长态势,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取消或停征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非税占比居高。收入质量不理想,拓展税源仍是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三是财政刚性支出连年增长。新增需求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四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模、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生社会事业历史欠账多。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我们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调整财政工作思路,切实解决财政发展的突出问题。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加强改善民生,按照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增强活力的原则,正确判研经济形势和财政状况,综合考虑影响收支因素,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2394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3.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82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8%。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922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5.09%。
省市各类戴帽补助收入376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5.09%。
新增债券收入5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调入收入1109万元,是2017年度净结余资金,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调入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19118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2385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98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2%,具体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5.59%。
2.国防支出20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23%。
3.公共安全支出1091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89%。
4.教育支出3802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65%。
5.科学技术支出270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8.6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2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4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0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6%。
8.医疗卫生支出2964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4.1%。
9.节能环保支出1464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54.52%。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03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2.7%。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545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6.64%。
12.交通运输支出412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4.6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7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86%。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7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51%。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44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75%。
1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1.48%。
17.住房保障支出1038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2.23%。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07.46%。
19.预备费1300万元。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9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1.37%。
21.其他支出1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3.55%。
22.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
上解省、市支出8872万元。
(三)结余情况
财政收支相抵,结余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96万元,其中:
区本级基金收入3928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13%。
上年基金结余6786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600万元。
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143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72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支出3927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02%。具体科目如下: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29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2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4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04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829万元) 。
2.农林水事务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052万元。
4.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420万元。
5.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29万元。
6. 置换专项债券支出11430万元。
(三)结余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6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5.59%。其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4028万元,主要是韶钢集团、十六冶及大宝山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经费收入。金叶公司上缴的红利3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5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6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8.93%。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52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33.91%,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822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07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96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62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80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380万元。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10万元。
8.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5868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464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8.2%,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22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07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874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62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80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92万元。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35万元。
8.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5868万元。
(三)结余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6885万元。
五、主要保障措施
2018,更加注重财政发展质量,以适应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致力培植财源,助推经济发展质量
助推园区产业创新。强化财政杠杆作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源和助推器作用,完善“两大园区”基础设施,加大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健全支持科技创新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对接珠三角产业扩张需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园区经济发展质量。
助推项目工程建设。按照“依托项目抓储备”的思路,强化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收储土地8000亩,重点收储新白线沿线、曲江大道周边、莲花大道周边、城区石堡、大南华项目等土地,推动市体育场馆和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按照“融城、建城、管城”的思路,投入资金推进对接主城区“四大通道”、公共服务设施、曲江新城建设、旧城改造、数字城管,加快城市提升工程步伐,提高城市经济发展质量。
助推绿色发展。支持“大南华”、“大马坝”建设,扶持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和“一寺两院三路”、旅游驿站、旅游厕所设施环境建设,壮大旅游产业,打造“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品牌。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落实污染物减排、环境综合治理、环境执法经费,保护罗坑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建设生态文明,转化环境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增强曲江辐射带动能力,提高生态经济发展质量。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落实精准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足农村发展短板,完善路网路灯、电网、光纤、自来水、生活垃圾、绿化美化、污水处理等设施,支持农业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农村金融,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
(二)牢固共享理念,提升改善民生质量
持续提高民生事业支出比重。围绕“三大民生”,筹集“教育现代化”创建、卫生强区、综合医改、文化惠民资金。筹备人民医院新综合大楼、妇幼保健院搬迁、城东市场改造等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发展民生事业。
持续织密民生财力保障网。落实财政扶贫政策,解决困难户生活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精准扶贫资金。落实养老、社保、医保、就业等配套资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新政策的贯彻落实。逐步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持续加大人居环境投入。大力筹措城市文明建设、城市景观、本土特色文化、法治曲江、平安曲江建设资金,致力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打造“韶关南部智慧生态新城”,建设美丽曲江,使广大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自豪感。
(三)深化改革更具活力,提高科学理财质量
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强化票据管理、账户管理、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等环节,为财政资金的顺利收缴使用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财政一体化新系统上线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项目资金审核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简化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园区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强化基层财政建设。
(四)完善预算执行机制,保证财政运行质量
正确看待收入增速变化,主动适应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要求。坚持收入质量优先,厚植地方稳定的财源,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保持收入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合理压减库款存量。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各项财政资金,推动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量力而行,量财办事,提高支出精准度。支出结构向稳定经济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增效、补齐民生短板等方面倾斜。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规定,将存量资金调整到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等关键领域。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
各位代表,新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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