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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时间:2018-12-06 00:00:00 来源:曲江区编办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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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
 
 
 
 
韶关市曲江区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版)
序号 审批部门 事项名称 审批对象 处理决定 备 注
1 区发改局 区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取消 县级部门无实施权限
2 区财政局 区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申请人 取消  
3 区国土分局 采矿权转让审批 采矿权人 取消 “采矿权审批”的子项。
4 区环保分局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初审 事业单位、企业 取消  
5 区环保分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初审 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企业 取消  
6 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企业、个体工商户 取消  
7 区交通运输局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取消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的子项。
8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企业、其他组织 取消  
9 区农机局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企业、个人 取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