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并明确政府内部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目录
2.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的事项目录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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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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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部门 |
职权名称 |
处理决定 |
1 |
区财政局 |
县级以下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 |
取消。 |
2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年审 |
取消。 |
3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省级矿泉水注册登记 |
取消。 |
4 |
区水务局 |
区管权限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审核 |
取消。 |
5 |
区水务局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取消。 |
6 |
区水务局 |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 |
取消。 |
7 |
区水务局 |
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
取消。 |
8 |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单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 |
取消。 |
9 |
区档案局 |
单位和个人利用县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 |
取消。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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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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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部门 |
项目名称 |
处理决定 |
1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管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2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全区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3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中央下拨民族经费项目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4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建设用地更换用途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5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区属权限农用地转用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6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7 |
区环保分局 |
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8 |
区水务局 |
小型水库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9 |
区体育局 |
体育竞赛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