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曲江公路事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公”经费 | 9.00 | 9.00 | 0.00 | 0.00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6.00 | 6.00 | 0.00 | 0.00 |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00 | 6.00 | 0.00 | 0.00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3.00 | 3.00 | 0.00 | 0.00 |
注:“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