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9 0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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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高校毕业生就业负担,日前,省物价局作出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协调毕业生就业争议受理、协调毕业生就业争议成功、代理学生出国政审等3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省外院校毕业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认证的收费标准从150元/证降低为135元/证;省外院校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学历认证的收费标准从140元/证降低为135元/证。省内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硕士、博士)、省内院校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学历认证等其他收费项目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市物价局 罗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