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工作概况
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韶关市曲江区新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试行)》(韶曲府办[2011]173号)精神,全面精准掌握保障对象基本情况,严格依照程序进行报名初审、入户调查及公示。符合2018年我区保障房共保障了258户低保户,其中:低保家庭有91户;低收入家庭42户;3人以上共140户; 单亲2人同性共24户;其他困难人群118户。家庭成员单身34人、家庭成员2人异性54人。
(二)主要措施
我局联合区房产交易中心,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2018年1至10月,对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进行了劝退,并于10月中旬组织抽签,及时分配腾退出来的公租房。截至目前,我区共有258套公租房已全部入住,完成了市下达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二、棚户区改造
2018年我市棚改办经全面排查,暂未发现符合棚户区改造标准的房屋。因此,我区在2018年未开展新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下一步,待上级部门下发改造任务和新标准后,我局再进行全面的排查,对符合改造的房屋进行改造建设。
三、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概况
我区2018年度省级确定任务为224户,新增存量为142户,截止2018年10月底,224户已全面动工,存量有130户动工,完工的有210户。截至11月3日,我局共验收218户(因验收期间有完工的),并在11月份拨付验收资金到户。此前,因中止帮扶、入住敬老院等事由未能及时开工的,现已落实替换改造户,并立即开工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各乡镇和部门危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并与区扶贫办联合多次发文。二是严格对象,严把程序。我局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危房改造对象按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最困难、住房是C、D级危房、唯一长期自己居住的最急需改造、解决最基本的居住条件的原则。由各镇通过调查、摸底,最后确定对象,上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盖章确认,再由区住建局建立逐村逐户农村危房改造分类统计数据,然后由区住建局组织技术专家小组分组下乡,深入农户家中,现场勘验、仔细评估和认定,逐村逐户对上报的名单每户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认定。三是加强指导,减轻危房改造对象负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指导,我们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引导贫困户量力而行,控制危房改造新建农房面积和成本,杜绝建房返贫现象的发生。并要求各镇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倾斜支持,要多途径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四是建议危房改造所在地政府以组织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农村工匠队伍统建、修缮加固等方式,兜底解决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为解决纳入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不足问题,鼓励开工建设进度较快的镇可以提出申请先拨付50%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