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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药品)2022.1-2022.6

时间:2022-06-28 15:17: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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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药品)2022.1-2022.6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对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73499843940200022000440282

可公示【 √ 】;不可公示【  】。(注: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案件名称

决定文书编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1

南雄市雄州街道河南村卫生站1

(谢旭)

440223197101052731

使用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案

雄市监处字〔2022〕5号

使用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十六条;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

1.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过期药品393件,过期医疗器械35件,过期保健食品2件。2.罚款100000元。

2022.3.3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行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要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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