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2022.1-2022.6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2022.1-2022.6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雄市监处字〔2022〕5号 |
使用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案 |
南雄市雄州街道河南村卫生站1 |
PDY00534744028212D6009 |
谢旭 |
使用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十六条;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 |
主动履行 2022.3.18 |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