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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化妆品)2021.11

时间:2021-12-30 15:35: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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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02(2021.11)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化妆品经营单位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73499843940200063000440284

可公示【  】;不可公示【  】。(注: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案件名称

决定文书编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1

南雄市雄州街道鑫众婴童店(徐秋花)

/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化妆品案

雄市监不处字〔2021〕7号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适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不予行政处罚

2021.11.25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南雄市婴淘时光孕婴童用品专营店(班雪芳)

/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化妆品案

雄市监不处字〔2021〕8号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适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不予行政处罚

2021.11.25

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行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要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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