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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2013.3)

时间:2016-12-09 00:00:00 来源:何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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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案由 法律依据 处罚日期
南雄市松林树脂有限公司 未验先投 该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2.8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五万元。 20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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