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培训费、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材料的通知》(雄财函[2021]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2021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财务管理机制
为顺利做好“三公”自查工作,我局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与机关作风及内部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三公”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我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主抓,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规定,公务接待前需由接待部门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食堂接待。报销时必须有每餐菜单凭据,陪餐人员签名,注明接待人数和理由,同时由监察室复核、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由财务予以报销。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网上派车报批制度,由用车部门网上提出用车申请,注明用车人、事由、时间、地点、途经路线等,经网上审核批准后才可用车。据统计,我局2021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实行总量管理,支出总体都不高,分别为1.79万元和2.54万元。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我局2021年预算编报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要求使用培训费、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现将今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费
我局2021年培训费预算为0.8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培训费发生数为0.51万元。
(二)会议费
我局2021年会议费预算为0.5万元,今年第一季度会议费发生数为零。
(三)公务接待费用
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预算5.50万元。上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为1.79万元,同比去年0.86万元增加108.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费用支出较少,2021年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公款出国(境)费用
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数。
(五)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车辆的费用,公车运行费用预算为12.00万元,平均每季度支出3.00万元;上半年实际执行数为2.54万元,同比去年3.98万元下降36.18%。
我局对公车管理能按照局制定的《环保局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和网上用车审批的规定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使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节假日统一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辆使用严格按程序使用,做到履行节约,按预算支出。
三、下一步措施
为严控“三公”经费使用,我局将根据自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管,强化措施:
一、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业务来往按上级要求实行公函接待,接待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
六、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会议要求组织参加会务活动,杜绝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