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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三季度会议费及“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30 17:12: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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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雄市财政局《关于抓紧报送2019年截至第三季度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材料的通知》(雄财函[2019]3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2019第三季度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财务管理机制

  为顺利做好“三公”自查工作,我局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与机关作风及内部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三公”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我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主抓,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规定,公务接待前由需接待部门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食堂接待。报销时必须有每餐菜单凭据,陪餐人员签名,注明接待人数和理由,同时由监察室复核、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由财务予以报销。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前履行报批手续,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出车事由、地点等,经用车部门、分管领导、办公室同意核签后才可用车。据统计,我局2019年第三季度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公务用车费用也能根据工作需要得到有效控制,实行总量管理。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我局2019年预算编报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要求使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现将今年第三季度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费

  我局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50万元,今年第三季度会议费发生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用

  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预算8.00万元整,5月份单位内部调整3.00万元到工会账户。截止第三季度我局公务接待费为4.40万元,同比去年4.82万元减少8.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三)公款出国(境)费用

  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数。

  (四)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局2019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车辆的费用,公车运行费用预算为10万元,平均每季度支出2.5万元;第三季度实际执行数为7.18万元,去年第三季度9.44万元同比下降23.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总体上我局对公车管理能按照局制定的《环保局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使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节假日统一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辆使用严格按程序凭派车单放行。公务用车费用总体可控,能履行节约,按预算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

  为严控“三公”经费使用,我局将根据自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管,强化措施:

  一、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业务来往按上级要求实行公函接待,接待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

  六、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会议要求组织参加会务活动,杜绝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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