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财政局《关于抓紧报送2017年第四季度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材料的通知》(雄财行便[2017]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2017第四季度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财务管理机制
为顺利做好“三公”自查工作,我局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上级“三公”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我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主抓,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规定,公务接待前由需接待部门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食堂接待。报销时程序严格,必须有每餐菜单凭据,陪餐人员签名,注明接待人数和理由,同时由监察室复核、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由财务予以报销。经自查,我局2017年第四季度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用同比有所下降,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我局2017年预算编报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要求使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现将今年第四季度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1、会议费
我局2017年会议费预算为1.5万元,今年第四季度会议费发生数为0.85万元,同比增加6.7%。主要是今年考核任务加重,为迎接考核工作需要,召开了全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生态环境监测与污染减排考核推进会,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企业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相应增加了会务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用
今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与县区单位交流学习调研增多的情况下,厉行节俭,精简开支,根据市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预算10万元整;全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数为9.3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2%,有效地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的增长。
3、公款出国(境)费用
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生出国(境)费用数。
4、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按时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严守公车使用纪律,严格控制公车购置,2017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车辆的费用。
公车运行方面:依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纪律以及我局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我局对公务用车实行公务派车严格审批制度,车辆使用凭派车单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节假日统一定点存放专人保管。经查,2017年我局公车运行实际执行数为9.43万元,没有超出预算,同期下降5.06%。局公务车辆4台均没有发生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为严控“三公”经费使用,我局将根据自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管,强化措施:
一、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业务来往按上级要求实行公函接待,接待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
六、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会议要求组织参加会务活动,杜绝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工作。
第四季度三公经费附件1-1、附件1-2_xls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