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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雄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环保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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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 年南雄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与职能。
南雄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1年5月,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环保制度,编制落实环保规划,发布环保信息,监管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组织环境综合整治与行政执法,承担落实污染减排和各种环保考核任务,全局核有行政编制8名,内设人事秘书股、规划审批股、污染控制股、环境应急与监察股(外挂环境监察分局)四个股室,管理2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广东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南雄昆仑子站,核有环境监察分局行政执法专项编10名,监测站事业编制20名,昆仑子站事业编制6名。现有人员61人,其中36人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其他人的工资由局里自行发放。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 年现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5人,32人为财政供养人员,其他人的工资由局里自行发放。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 年度 预算主要涉及局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业务工作预算三大部分,这些预算经费的到位主要保障全局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以及业务工作方面的生态环境考核、水气站运行、污染源普查、环境监管应急、污染减排整治、环境规划技术咨询等方面工作经费,为全面顺利完成2017年度环保各项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年收入预算8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7.3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8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17.3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444.8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4.43%,与上年相比减少了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78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57.04%,商品和服务支出65.88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14.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22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28.15%。
    (二)项目支出预算372.4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5.57%,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应减少了项目。其中:001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昆仑子站运行工作经费;002项目1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生态考核监测工作经费;003项目135.26万元用于2017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服务费;004项目0.5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环境应急经费;005项目0.5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经费;006项目21.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空气质量自动系统运行维护;007项目3.49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及系统升级项目质保金;008项目0.50万元,主要用于南雄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公室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009项目53.13万元,主要用于瀑布水库库区水质保护整治项目工程;010项目5.29万元,主要用于水口镇村庄连片整治工程;011项目4.81万元,省水质环保专项资金(杨梅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程);012项目40.00万元,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水口镇水口村等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5.88万元,与上年减少2.80万元。其中办公费0.5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水费0.30万元、劳务费1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福利费18.60万元、其他交通费6.48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0.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万元。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环保局固定资产:1330.1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31.44万元,共有车辆5辆,价值:105.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9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一台(套)
八、 预算绩效情况
2017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抓好全市污染防治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企业环保日常监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稳步推进年度四项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工作;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好《土十条》,配合韶关市继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组织实施环保规划,规范项目审批;完成南雄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和城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抓好环境监控建设,做好辖区内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指标的常规监测、各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等工作,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 :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 :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 :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7年南雄市环境保护局财政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