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说明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南雄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与职能。
南雄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1年5月,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环保制度,编制落实环保规划,发布环保信息,监管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组织环境综合整治与行政执法,承担落实污染减排和各种环保考核任务,全局核有行政编制18名(其中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专项编11名),后勤编1名,内设人事秘书股、规划审批股、污染控制股、环境应急与监察股(外挂环境监察分局)四个股室,管理2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广东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南雄昆仑子站,核有监测站事业编制20名,昆仑子站事业编制6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现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1人;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度预算主要涉及局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业务工作预算三大部分,这些预算经费的到位主要保障全局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以及业务工作方面的生态环境考核、水气站运行、污染源普查、环境监管应急、污染减排整治、环境规划技术咨询等方面工作经费,为全面顺利完成2018年度环保各项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8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8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95.8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75.8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0.41%,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59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61.49%,商品和服务支出70.20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14.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07万元,占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的23.76%。
(二)项目支出预算200.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9.59%,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72.49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应减少了项目。其中:001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昆仑子站运行工作经费,002项目50.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生态考核监测工作经费,003项目3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及购置办公设备费用,004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应急经费,005项目0.5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工作经费,006项目80.00万元,主要用于澜河镇稀土矿遗址修复工程,007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VOC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委托第三方维护,008项目20.00万元,主要用于南雄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费,009项目0.5万元,主要用于南雄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公室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2万元,增长了6.56%。原因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叉执法、网格化监管巡查、“双随机”日常检查、生态环境考核等环保工作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开支增大,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用于维护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其中办公费0.15万元、邮电费0.40万元、电费0.20万元、水费0.20万元、劳务费1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福利费19.80万元、其他交通费7.20万元、公务接待费9.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9.8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9.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1%,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保局固定资产:1335.8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531.44万元,共有车辆5辆,价值:81.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2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一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推进我市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完成瀑布水库饮用水源区域调整、城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和市区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划及其执行标准的制定;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稳步推进年度四项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工作;协调抓好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组织实施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全面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一企一档”管理制度,持续推行企业挂牌管理、“黑名单”管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收入为0,支出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