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4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003公顷(林地地类0.0003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茶头背村茶一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5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220公顷(林地地类0.0220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茶头背村茶二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6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34公顷(林地地类0.0334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茶头背村茶五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7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31公顷(林地地类0.0331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茶头背村茶六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8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584公顷(林地地类0.0584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兰田村下连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9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1210公顷(林地地类0.1210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兰田村益田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0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08公顷(林地地类0.0308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兰田村樟一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1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87公顷(林地地类0.0387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兰田村樟二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2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8375公顷(林地地类0.8375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兰田村樟一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邓坊镇兰田村樟二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邓坊镇兰田村下连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3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70公顷(林地地类0.0370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安湖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4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29公顷(林地地类0.0329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里和田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5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26公顷(林地地类0.0326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旗杆岭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6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1303公顷(林地地类0.1303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探地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7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100公顷(林地地类0.0100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西坑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8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161公顷(林地地类0.0161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小东坑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9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008公顷(林地地类0.0008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秧地水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0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508公顷(林地地类0.0508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邓坊镇上湖村杨屋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邓坊镇上湖村朱屋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1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050公顷(林地地类0.0050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上湖村杨屋经济合作社 上湖村安湖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上湖村探地经济合作社 上湖村西坑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上湖村朱屋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2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34公顷(林地地类0.0334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莲山村龙头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3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262公顷(林地地类0.0262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莲山村石狮下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4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421公顷(林地地类0.0421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莲山村鹅足湾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油山镇莲山村围埂上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5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1203公顷(林地地类0.1203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莲山村老村一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油山镇莲山村老村二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6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683公顷(林地地类0.0683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坪田坳村犁牛坪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7号)收悉。南雄市犁牛坪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0319公顷(林地地类0.0319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0.7000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油山镇坪田坳村杨梅坑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