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1号)收悉。南雄市201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0.2555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1372公顷,林地地类0.0415公顷,旱地地类0.0768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59.4686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1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珠玑镇长迳村九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2号)收悉。南雄市201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1.6533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928公顷,林地地类1.4256公顷,旱地地类0.1349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28.6488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4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珠玑镇长迳村七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
放弃听证的证明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贵局的听证告知书(雄国土资听告字〔2016〕第3号)收悉。南雄市201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我村集体的土地1.6509公顷(林地地类0.3911公顷,旱地地类1.2598公顷)。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54.9743万元/公顷;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人数为5人,社保费用收缴按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社已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上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决定放弃听证。
特此证明。
珠玑镇长迳村五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珠玑镇长迳村六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珠玑镇长迳村七队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