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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2013年度第9批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间:2015-01-16 00:00:00 来源:南雄国土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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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二○一三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

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等文的有关规定,南雄市2013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如下:

一、征地的基本情况:

南雄市2013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珠玑镇珠玑村和乌迳镇田心村的集体土地共3.7064公顷,其中珠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2.1713公顷,田心村黄泥井经济合作社1.5351公顷,全部属集体建设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款总计115.0782万元,其中土地补偿108.2269万元,附着物补偿6.8513万元,无青苗补偿及不计安置补助。

三、征地补偿标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等文的有关规定,征收珠玑镇珠玑村和乌迳镇田心村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29.20万元/公顷。(属七类地区类别)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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